拍卖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公开转让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竞价规则第一章释义转让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竞价标的: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
竞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价人代表:竞价人委托的参加本次竞价的全权代表成交价:截止竞价结束时唯一竞价人的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
中价人:不低于保留价竞价的最终唯一最高报价人,即最终受让人第二章总则第一条转让人定于[2026]年[7]月[2]日[10]时至[2026]年[7]月[2]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专栏拍卖平台专栏(https://auction.jd.com/)进行公开竞价
为规范竞价各方行为,保证该标的债权竞价转让公平运作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竞价人应在竞价日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规则的内容,所有参加竞价的竞价人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和要求
第二条竞价标的为转让人持有的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截至2026年3月20日,标的债权总额23,072,415.89元,其中本金9,220,000.00元,利息10,700,493.83元,迟延履约金3,151,922.06元(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竞价起拍价为[3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转让方对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第三条竞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三章竞价人资格第四条竞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第五条竞价人参加竞价须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
竞拍人参与竞价前须向京东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竞价人须在竞价日入场前向转让人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二)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同意参与本次竞价的股东会决议原件;(三)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
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四)竞价申请书原件;(五)竞价规则原件;(六)反洗钱工作客户资金来源调查问卷原件;(七)债权转让协议原件;(八)披露函原件;(九)非债务关联方承诺函原件;以上资料详见附件,竞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竞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恕不退还转让方有权对报名竞买人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属于禁买主体的,转让方有权不签署转让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如转让方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与其他竞买人均有关联关系的,转让方有权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再与中标竞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章竞价地点及时间第七条本次竞价采用线上网拍的形式,将在京东拍卖平台专栏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第八条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0]时至[2026]年[7]月[2]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五章风险提示及决策第九条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价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价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价人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价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法院不支持受让方受让债权之后的债权中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风险
竞价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价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竞价人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转让方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债权归中价人所有
如过渡期内存在执行回款,须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转让方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转让方将过渡期内的执行回款支付给中价人
若标的债权中部分债务人、担保人为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企业履行了出资职责或者持有该企业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单位对本资产所涉及的债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转让方不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债权转让给竞价人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竞价人存在获得该等债权的障碍,竞价人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可能存在没有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情形;(21)标的债权在买受人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本次转让要求买受人承继原代理合同,相关律师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支付;(22)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23)涉及二次包的,因二次包可能存在的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责程序等瑕疵
第十条竞价人确认,竞价人对标的债权的定价系其根据债权金额、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商业决策
竞价人作出前述商业决策前,已对标的债权的情况开展了有关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竞价人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不依赖于转让方提供的任何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协助
第六章竞价秩序第十一条竞价为有保留价增价竞价具体程序如下:1、出价规则(1)首次出价可以出起拍价,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出大于起拍价的价格;(2)加价幅度: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来加价,N为整数;(3)竞价首次出价者可以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出价
2、成交规则如不少于两名合格投资者报名且至少一人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则本次竞价成交
如只有一名合格投资者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时,须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方可成交
如果标的资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延时规则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4、竞价费用竞价费用由中价人承担,按京东平台收费规则收取
第七章支付中价款及协议签订第十二条中价人须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版本由转让人提供
第十三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如采取一次性付款的,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价款
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价款时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如采取分期付款的,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至转让价款的50%,2027年12月15日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我司支付首付款时保证金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分期付款时间内,以未付价款为基数,从支付完毕首付款之日起算,按10%/年按日计算资金占用费,买受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支付当季度的资金占用费,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为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支付
买受人在付清转让价款日一并结清资金占用费第十四条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债权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第十五条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我司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债权归中价人所有
如过渡期内存在执行回款,须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我司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我司将过渡期内的执行回款支付给中价人
若标的债权需要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标的债权权属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的,中价人负责于交割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该等变更或其他手续;中价人就此要求我司协助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我司提出
中价人须承继我司与律师事务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
第八章保证金安排及违约罚则第十六条竞价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利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中价人存在违反竞价公告、竞价规则、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或在竞买成功后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不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义务,则转让方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如下:(一)如中价人存在违反竞价公告、竞价规则、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或在竞买成功后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不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义务,则转让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如中价人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逾期20日未付款,我方有权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1、自买受人延期支付之日起3年内,我方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买受人应向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不含20%/年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我方的实际损失,我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并按20%/年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3、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我方有权另行处置债权,若我方另行处置资产时的处置价格与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我方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三)标的再行处置的,原中价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行处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中价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中价人到中信金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中价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如有)
第九章竞价纪律第十八条竞价人不得邀请转让人、转让人的有关人员参观考察或出席竞价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在竞价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价人参与正当竞价
第十九条如发现竞价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年6月16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公开转让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竞价规则第一章 释义转让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竞价标的: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
竞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价人代表:竞价人委托的参加本次竞价的全权代表成交价:截止竞价结束时唯一竞价人的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
中价人:不低于保留价竞价的最终唯一最高报价人,即最终受让人第二章 总则第一条 转让人定于[2026]年[7]月[2]日[10]时至[2026]年[7]月[2]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专栏拍卖平台专栏(https://auction.jd.com/)进行公开竞价
为规范竞价各方行为,保证该标的债权竞价转让公平运作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竞价人应在竞价日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规则的内容,所有参加竞价的竞价人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和要求
竞价标的为转让人持有的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截至2026年3月20日,标的债权总额23,072,415.89元,其中本金9,220,000.00元,利息10,700,493.83元,迟延履约金3,151,922.06元(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竞价起拍价为[3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转让方对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第三条 竞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三章 竞价人资格第四条 竞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第五条 竞价人参加竞价须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
竞拍人参与竞价前须向京东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竞价人须在竞价日入场前向转让人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二)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同意参与本次竞价的股东会决议原件;(三)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
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四)竞价申请书原件;(五)竞价规则原件;(六)反洗钱工作客户资金来源调查问卷原件;(七)债权转让协议原件;(八)披露函原件;(九)非债务关联方承诺函原件;以上资料详见附件,竞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竞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恕不退还转让方有权对报名竞买人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属于禁买主体的,转让方有权不签署转让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如转让方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与其他竞买人均有关联关系的,转让方有权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再与中标竞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章 竞价地点及时间第七条 本次竞价采用线上网拍的形式,将在京东拍卖平台专栏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第八条 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0 ]时至[2026]年[7]月[2]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五章 风险提示及决策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价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价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价人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价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法院不支持受让方受让债权之后的债权中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风险
竞价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价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竞价人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转让方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债权归中价人所有
如过渡期内存在执行回款,须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转让方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转让方将过渡期内的执行回款支付给中价人
若标的债权中部分债务人、担保人为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企业履行了出资职责或者持有该企业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单位对本资产所涉及的债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转让方不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债权转让给竞价人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竞价人存在获得该等债权的障碍,竞价人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竞价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可能存在没有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情形;(21)标的债权在买受人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本次转让要求买受人承继原代理合同,相关律师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支付;(22)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23)涉及二次包的,因二次包可能存在的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责程序等瑕疵
竞价人确认,竞价人对标的债权的定价系其根据债权金额、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商业决策
竞价人作出前述商业决策前,已对标的债权的情况开展了有关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竞价人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不依赖于转让方提供的任何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协助
第六章 竞价秩序第十一条 竞价为有保留价增价竞价具体程序如下:1、出价规则(1)首次出价可以出起拍价,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出大于起拍价的价格;(2)加价幅度: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来加价,N为整数;(3)竞价首次出价者可以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出价
2、成交规则如不少于两名合格投资者报名且至少一人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则本次竞价成交
如只有一名合格投资者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时,须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方可成交
如果标的资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延时规则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4、竞价费用竞价费用由中价人承担,按京东平台收费规则收取
第七章 支付中价款及协议签订第十二条 中价人须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版本由转让人提供
第十三条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如采取一次性付款的,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价款
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价款时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如采取分期付款的,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至转让价款的50%,2027年12月15日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我司支付首付款时保证金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分期付款时间内,以未付价款为基数,从支付完毕首付款之日起算,按10%/年按日计算资金占用费,买受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支付当季度的资金占用费,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为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支付
买受人在付清转让价款日一并结清资金占用费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债权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我司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债权归中价人所有
如过渡期内存在执行回款,须中价人付清所有的转让价款及我司过渡期内垫付费用之后,我司将过渡期内的执行回款支付给中价人
若标的债权需要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标的债权权属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的,中价人负责于交割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该等变更或其他手续;中价人就此要求我司协助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我司提出
中价人须承继我司与律师事务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
第八章 保证金安排及违约罚则第十六条 竞价成交后,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竞价保证金(不利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中价人存在违反竞价公告、竞价规则、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或在竞买成功后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不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义务,则转让方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如下:(一)如中价人存在违反竞价公告、竞价规则、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或在竞买成功后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不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义务,则转让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如中价人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逾期20日未付款,我方有权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1、自买受人延期支付之日起3年内,我方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买受人应向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不含20%/年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我方的实际损失,我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并按20%/年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3、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我方有权另行处置债权,若我方另行处置资产时的处置价格与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我方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三)标的再行处置的,原中价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行处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中价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中价人到中信金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中价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如有)
第九章 竞价纪律第十八条 竞价人不得邀请转让人、转让人的有关人员参观考察或出席竞价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在竞价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价人参与正当竞价
第十九条 如发现竞价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6月 日回 执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竞价公告》及《竞价规则》,我方已经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贵司所发的各种文件及文本的条款内容
我方在此明确表示,我方已经对标的债权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并被告知、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或因各种因素难以得到清偿以致我方预期利益可能无法最终实现,我方参与贵司的公开竞价程序,并按照贵司的要求递交相关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申请人(签章): 2026年 月 日竞价申请书 致: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竞价公告》及《竞价规则》,我方已经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贵司所发的各种文件及文本的条款内容,我方已对上述债权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债权的现状及存在的各项瑕疵
我方在此明确表示,有意向参与贵司的公开竞价程序,并按照贵司的要求递交相关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我方在此明确声明:我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我方明确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申请人: 2026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 参加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公开转让对“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户不良债权”的竞价转让活动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竞价相关的各类文件(债权转让协议、竞价规则回执、披露函、竞价申请书、非关联方承诺函、合规访谈问卷、反洗钱调查问卷、签署成交确认书等)、代为交接档案等事务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办结之日止受托人与本次竞价相关的一切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披 露 函一、标的债权来源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规定,[2017]年[9]月,我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签署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170915]),受让了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标的债权;[2024]年[12]月[25]日,我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江苏Y10240324-3号),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5日,我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不良资产委托清收协议》(协议编号:江苏Y10240324-5号),受托处置标的债权
截止本次转让的交易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上述不良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922.00 万元,利息及费用以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可能存在没有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情形;(21)标的债权在买受人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本次转让要求买受人承继原代理合同,相关律师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支付;(22)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23)涉及二次包的,因二次包可能存在的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责程序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