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竞价标的:我司对宁波锐意电器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竞买起始价:901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在竞价开始前至少24小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确认的《竞买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需要)等材料,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积极配合我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实提供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及其变更情况等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寄出(邮寄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竺经理收,0571-87689543),授权委托书须同时随报名材料在线上一并提交
竞买成交后:委托人为单位的,受托人需携带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公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价的,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本人无法前往我司办理交接手续的,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受托人一同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我司收取竞买人报名材料仅为登记使用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司有权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处置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我司有权要求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保留价及成交确认本次竞价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保留价由我司线下另行设置竞价开始前,我司将密封且加盖公章的保留价信封提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竞价结束后,由公证处启封保留价信封,宣布最高报价是否达到保留价
本次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竞价出价未到达但经谈判后愿意接受保留价的,标的债权资产将在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最终成交
竞价结束后,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我司将与报价最高的前两名竞买人进行谈判,如1人接受保留价,以保留价成交;如2人接受保留价,我司择时举行第二次竞价
五、签约及付款期限本次交易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或分期付款,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2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款项
如需分期付款的,付款方案需经我司审核同意,且分期付款首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尾款自竞价成交之日起2年内付清;未偿款项按日计收资金占用费,分期期间资金占用费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20日,最后一笔资金占用费随尾款付清;在分期付款期间,买受人支付的款项依次冲抵违约金(如有)、计算至支付日的资金占用费、债权转让价款
六、保证金规则(一)本次竞价保证金为10000000元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回,期间不计利息标的债权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付款期限及《债权转让协议》要求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账号:1202020129900198309)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因竞买人原因未在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七、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则我司有权选择:1、要求买受人尽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应付价款的15%/年向我司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向我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2、不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其他已支付的款项
如给我司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该损失我司有权另行对标的进行公开处置
标的债权再行公开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我司另行处置标的时的处置价格与本次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我司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如没收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司实际损失的,我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二)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我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
(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且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如有)后,请买受人到我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八、重要提示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终结等情形)、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除名、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对标的债权实现可能有不利影响
2、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博特钴镍有限公司、宁波格林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已因宣告破产被注销,主体资格已经消灭
3、宁波锐意电器有限公司一户,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3日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于2017年7月25日作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终结本案执行,于2025年3月12日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沈坚武、桂月明名下财产,后又裁定解除对二人的账户冻结
4、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博特钴镍有限公司两户债权项下共同抵押物为位于宁波市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璟月湾的别墅,产权人为宁波乐田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前原名宁波璟月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我司
5、上述抵押物因施工口径和实勘情况存在差异,实际办证套数、面积与法院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及原债权银行转让材料载明的信息不同,抵押物实际套数为27套,建筑面积合计16157.05平方米
6、宁波锐意电器有限公司一户存在承继自原债权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尚未解除,相关权利与义务由买受人继受
7、本次拟处置债权的抵押物的数量以及状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其任何瑕疵(如房地产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抵押物已被拆除、抵押物可能存在租赁关系等)均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
此外,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各竞价人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8、标的债权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付款安排均以竞买须知为准;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9、本次竞价由京东拍卖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以京东拍卖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于成交后1日内通过线上订单向京东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我司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债权及相关债权文件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6月16日我司拥有宁波锐意电器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
截至转让基准日2025年11月10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18,666,561.63元,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298,325,155.39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利息余额已扣减宁波锐意电器有限公司的43.39元回款),合计债权本息金额为人民币2,116,991,717.02元;另有代垫费用62,668.41元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买受人另行支付给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