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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对龙澄环保项目债权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序号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元)利息(元)债权截止日担保情况资产状况1龙澄环保项目债权浙江省杭州市人民币47,000,000.001,761,534.252026年6月26日东方三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深圳龙澄控股有限公司5000万的贷款回收应收款,及东方三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泓澄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97%股权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26日联系人:贺先生、曹先生联系电话:010-85280819、010-85280832电子邮件:helei@coamci.com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FFC财富金融中心4204-06单元邮编:100026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0755-36833229(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06月17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处置不良资产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东方国际”)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对浙江省杭州市境内单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委托方”)】及东方国际截至2026年6月15日,该等债权项下应偿本息合计人民币48,761,534.25元,其中应偿本金人民币47,000,000.00元,应偿利息人民币1,761,534.25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国际联系人:贺先生、曹先生联系电话:010-85280819、010-85280832电子邮件: helei@coamci.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FFC财富金融中心4204-06单元电话: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 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755-3683 3229(东方国际纪检部门)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年有效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 6 月15日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债权标的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