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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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山建筑有限公司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298423

43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5
起始日期
2026-06-26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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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3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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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30万元
  • 单价:0.0596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5
  • 结束日期:2026-06-26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
  • 评估价:43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施、装修以及园区门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栋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债权本金:7190739.00元债权利息:18892766.80元其他费用:237056.00元债权总额:26320561.80元基准日:2026-02-20标的物详情描述详情见附件3:标的物介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将于2026年6月25日9时起至2026年6月26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四川华山建筑有限公司债权(以下又称“标的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一)标的债权现值情况:截止2026年2月20日,债权总额26,320,561.80元,其中债权本金7,190,739.00元,利息18,892,766.80元,其他债权237,056.00元

前述债权金额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二)标的债权所涉及的抵押资产为: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工业园东四路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9925.98㎡;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石子岭路7号2栋1-6层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210.89㎡;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石子岭路7号1栋1层1号厂房,建筑面积3155.37㎡

(三)标的债权涉及的保证人为:苏茂兵、苏林春(已死亡)

(四)重要事项提示:1、本次处置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2月20日,转让基准日之后发生的债权维护和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应配合长城四川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填报购买人反洗钱身份识别相关表格,并承诺购买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五)风险和瑕疵披露:抵押物存在未付建设工程款,具体金额尚未查明,买受人自行核实;抵押物存在多处租赁,尚未获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情况尚未掌握;抵押土地及房产上形成的添附物不属于抵押范围,债务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称不动产抵押时为清水状态,不包含相关附属设施、装修以及园区门岗等;债务人为建筑施工类企业,可能存在欠付民工工资问题,具体欠付金额不详;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执行程序中配合度较低,存在对抗情绪;保证人苏林春已经死亡,除本案被执行人苏茂兵外,其余法定继承人均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

长城四川分公司对上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请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长城四川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挂牌价格:本次拟处置债权起拍价及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起拍价:4,3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人员除外: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一)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将第二条所述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机构:农业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账号:22821101040010830)

(二)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的,则竞买人需书面向长城四川分公司提出退款申请,长城四川分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价成功后,标的物竞得者应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标的物竞得者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前述价款应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机构:农业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账号:22821101040010830)

五、咨询与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人

现场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有意者请联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特别提醒: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阿里资产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f)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竞买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28-85176518/028-85130123联系人:周先生/马女士联系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佘女士联系电话:028-8515644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一、竞拍标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拥有的四川华山建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截止2026年2月20日,债权总额26,320,561.80元,其中债权本金7,190,739.00元,利息18,892,766.80元,其他债权237,056.00元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竞买起拍价:4,3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应确保本次购买债权的资金来源为合法、有效的自有资金,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及洗钱等行为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正式竞价前一日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保证金规则:(一)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机构:农业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账号:22821101040010830)

(二)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四川分公司指定账户的,则竞买人需书面向长城四川分公司提出退款申请,长城四川分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的【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有权行使如下一种或多种权利:(1)没收履约保证金;(2)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八向长城四川分公司支付违约金;(3)解除转让协议;(4)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转让协议项下受让标的债权的义务,继续支付转让价款,并有权宣布转让价款的付款期限提前到期,要求买受人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等全部款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行使前述权利之后仍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的,仍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以下人员除外:(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或因存在计算等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联系人:周先生/马女士咨询电话:028-85176518/028-85130123联系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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