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9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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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 <结束>

资产编号:11299998

32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4
起始日期
2026-06-25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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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00万元
  • 单价:6.296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4
  • 结束日期:2026-06-25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3甲1-3号
  • 评估价:32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的情况;j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国各级政府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座位数:座23
    品牌:大众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床
    装修配置:床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债权本金:135233129.84元债权利息:43972098.08元其他费用:687738.13元债权总额:179892966.05元基准日:2026-03-31标的物详情描述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项目基本情况及瑕疵声明Â一、项目情况本次拟处置的资产为分公司2025年收购浦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5户债权资产包、2017年收购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辽阳钢管有限公司等22户资产包中部分项目,由4户债权组成,均分布于沈阳地区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该资产包项目债权总额为17,989.3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为13,523.31万元,利息为4,397.21万元,代垫费用为68.77万元,具体债权明细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ÂÂÂ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名称债权总额债权本金债权利息代垫费用1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1,451.338,994.002,389.1668.172沈阳万铭专用机床有限公司1,277.221,000.00276.620.603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4,321.453,029.311,292.140.004沈阳千伊食品有限公司939.29500.00439.290.00合计Â17,989.3013,523.314,397.2168.77(一)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三铭重工项目为我分公司2025年收购的浦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5户债权资产包内债权项目

该项目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截至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债权总额11,451.3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994.00万元,债权利息2,389.16万元,代垫费用68.17万元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ÂÂÂ单位:万元债务人本金Â利息垫付费用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物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8,994.002,389.1668.17保证+抵押沈阳万铭专用机床有限公司、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金力机械控制有限公司、于强禄、于永铭、郭春玉1.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3甲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房产及土地;2.沈河区彩塔街16-2号301、302、303三处商业用房该项目由沈阳万铭专用机床有限公司、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金力机械控制有限公司、自然人于强禄、于永铭、郭春玉提供保证担保;由债务人名下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3甲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共计30,508.26平方米房产及57,498.62平方米土地以及位于沈河区彩塔街16-2号301、302、303共计517.6平方米的商业住房提供抵押担保

该项目已诉讼执行,目前为终本状态(二)沈阳万铭专用机床有限公司沈阳万铭项目为我分公司2025年收购的浦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5户债权资产包内债权项目

该项目担保方式为保证截至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债权总额1,277.2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债权利息276.62万元,代垫费用0.6万元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Â单位:万元借款人本金利息垫付费用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物沈阳万铭专用机床有限公司1,000.00276.620.60保证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金力机械控制有限公司,自然人郭春玉、于强禄、于永铭--该项目由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金力机械控制有限公司,自然人郭春玉、于强禄、于永铭提供保证担保

该项目已诉讼执行,目前为终本状态(三)辽宁瑞科工贸有限公司竞买公告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将于2026年6月24日10:00时至2026年6月2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起拍价人民币32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项目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年收购浦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5户债权资产包、2017年收购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辽阳钢管有限公司等22户资产包中部分项目,由4户债权组成,均分布于沈阳地区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该资产包项目债权总额为17,989.3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为13,523.31万元,利息为4,397.21万元,代垫费用为68.77万元,详细情况请见《项目基本情况及瑕疵声明》

上述信息仅作参考,信达公司不对资产状况、诉讼时效等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

信达公司依资产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受让方需自行尽调判断,参与竞买就意味着受让方自愿承担资产全部瑕疵、风险及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税费支出

意向竞买人需通过资质审核,经我公司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拍卖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辽宁省拍卖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沈阳三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项目

竞买起拍价:32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委托竞价函寄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23层,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24-2278016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16: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资产处置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且出价达到保留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债权转让合同》;竞买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直接转为转让成交款,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九、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账号:21001360008059003159)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十、拍卖佣金的承担及支付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拍卖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照本规则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或有违反本须知第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买受人仍应支付拍卖佣金

如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则从买受人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应支付款项,不足部分按应交剩余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款项收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署的买受人名称须与竞买登记人相符,即为实际买受人,在办理记录备案、权属转移等相关事宜时,均以实际买受人为准,不得更改

十二、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不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成交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足额回收

2、解除合同,信达公司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二)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自违约之日起,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付清成交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三、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意向竞买人需通过资质审核,经我公司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办理竞买手续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拍卖人及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4、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拍卖人及信达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信达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5、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能够追究原贷款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7、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8、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资产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信达公司”的保密信息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达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9、阿里拍卖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服务费,具体标准以阿里拍卖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于成交后2日内通过线上淘宝订单向阿里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信达公司有权迟延交付标的资产相关文件

标的资产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付款安排均以竞买须知为准;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及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拍卖人及信达公司不保证标的资产是否具有其他瑕疵,竞买人须自行调查有关情况,并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竞买人竞买成功表明承担标的资产的任何风险,竞买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追究拍卖人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权利人、各级政府机关的任何责任

披露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信达公司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咨询电话:陈经理024-22780191、13709885198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23层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咨询电话:13504026100、024-627725972026年6月17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3甲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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