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债权本金:61689300.00元债权总额:61689300.00元基准日:2026-04-30标的物详情描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拥有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截至2026年4月30日,贷款本金6,168.93万元,利息3,297.55万元,费用103.44万元,合计债权总额9,569.92万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贷款本金利息费用担保方式诉讼状态1格尔木恒达矿产品有限公司1,147.22959.868.80保证+抵押已执行2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1,326.17552.9329.76保证+抵押已执行3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1,453.84570.7031.59保证+抵押已执行4青海俊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98.16823.4330.58保证+抵押已执行5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280.00172.720.00抵押未诉讼6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863.54217.912.71保证+抵押执行中合计6,168.933,297.55Â103.44--竞买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6月22日10:00至2026年6月2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资产情况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拥有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截至2026年4月30日,贷款本金6,168.93万元,利息3,297.55万元,费用103.44万元,合计债权总额9,569.92万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贷款本金利息费用担保方式诉讼状态1格尔木恒达矿产品有限公司1,147.22959.868.80保证+抵押已执行2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1,326.17552.9329.76保证+抵押已执行3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1,453.84570.7031.59保证+抵押已执行4青海俊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98.16823.4330.58保证+抵押已执行5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280.00172.720.00抵押未诉讼6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863.54217.912.71保证+抵押执行中合计6,168.933,297.55103.44--二、企业概况序号债务人成立时间经营范围1格尔木恒达矿产品有限公司2009-05-14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生铁、建材、化工产品、电料、劳保用品、畜产品、铁合金、炉料经销;矿石加工、钢材、冶金用耐火原料及耐火材料、电器材料及设备、家纺系列产品销售
氯化钾销售煤炭销售(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
经营国家指定和禁止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及进出口业务货运;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009-08-17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收购;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技术进出口;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油料种植;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水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销售代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肥料销售等3青海俊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2-10-25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汽车装璜美容及装璜产品批发零售,汽车维修设备及工具批发零售,二手车销售、租赁,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代办落户
(以上项目中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2007-03-15牛、羊、养殖;牛羊肉收购、储备、销售
肉制品及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备从事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法律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旅游服务;住宿、餐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担保情况序号债务人名称抵押保证1格尔木恒达矿产品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5号10301室的商铺及土地使用权龚艳君、陆晓静2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41号3108室等61处商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韩有忠、韩乙布拉海麦、循化县骆驼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循化县三江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3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城中区人民街15号2幢15-7室等4处商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青海青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严青荣、魏雅虹4青海俊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145号3号楼商业用房及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145号商业用地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杨震、邵永利5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循化县街子工业园区综合用房一层、三层无6青海白驼清真肉业有限公司循化县街子工业园区厂房及土地韩有忠四、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合作意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
六、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七、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王晓艳0971-8123640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24,00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并在3日内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北大街支行,账号:63001513637050205766)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3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3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并如期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信达公司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二)如买受人迟延10日未向信达公司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含滞纳金);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的实际损失,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滞纳金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971-8123640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