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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债务重组方式处置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5月31日,标的资产未偿金额为919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具体信息如下:序号资产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万元)利息(万元)费用抵质押情况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人民币91956163.539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1、抵押:(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5号地块)在建工程抵押:住宅111套,面积合计10268.87平方米
(2)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11号地块)在建工程抵押:住宅25套,面积2834.54平方米;车位60套,面积2692.8平方米;(3)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石碑村民委员会,面积56101.21平方米(84.1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人:昆明绿川置业有限公司、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债务人维持经营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东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联系人:张先生、何女士电话:0871-63646004、0871-63612192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小区11栋商业楼邮箱:zhangyichi@coamc.com.cn;hejiehan@coamc.com.cn邮编:650228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871-6361535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电话:0871-6363699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电话:0871-64623111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6月22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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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产名称
所在地币种
本金(万元)
利息(万元)
费用抵质押情况
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
1
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人民币9195
6163.53
9
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1、抵押:(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5号地块)在建工程抵押:住宅111套,面积合计10268.87平方米
(2)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11号地块)在建工程抵押:住宅25套,面积2834.54平方米;车位60套,面积2692.8平方米;(3)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石碑村民委员会,面积56101.21平方米(84.1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保证人:昆明绿川置业有限公司、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债务人维持经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债务重组方式处置昆明绿地滇海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5月31日,标的资产未偿金额为919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具体信息如下: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东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
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联系人:张先生、何女士
电话:0871-63646004、0871-63612192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小区 11栋商业楼
邮箱:zhangyichi@coamc.com.cn;hejiehan@coamc.com.cn
邮编:650228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871-6361535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6363699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64623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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