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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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持有的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奎屯巨腾商贸有限公司2户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22370

2501.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30
起始日期
2026-07-01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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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01.9万元
  • 单价:0.1503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30
  • 结束日期:2026-07-01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飞鸿里北京东路融昌大厦1层
  • 评估价:2501.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仅需装修后便将成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筑类别:大厦
    单元名:1单元
    小区:紧邻市政府
    商圈区域:园、友好商场、爱家购
    注册资本:50000000.0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座位数:一座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区
    娱乐健身:健身
    开发商:拍卖平台支付成交金额千分
    配套情况:电器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一)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债权1、债权基本情况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55,000,000.00元,利息、迟延履行罚息等金额合计92,782,438.34元,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2、债务人基本情况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如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40036827245662

企业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飞鸿里-北京东路1幢1单元512-531号,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铝,建材,工程施工,餐饮娱乐,石油化工,农副产品,电器,种植业,养殖业的投资;房屋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工商注册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3、担保措施(1)抵押物为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奎屯市飞鸿里-北京东路1栋融昌大厦1幢632号、171号、252号、301号、302号、303号房产(在建工程)面积16644.11平方米,位于奎屯融昌大厦的-2、3、5-9层

(2)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张如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诉讼执行情况该债权已执行,法院近期已恢复执行,执行案号:(2026)新40执恢13号

(二)奎屯巨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1、债权基本情况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迟延履行罚息等金额合计24,142,635.41元,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2、债务人基本情况奎屯巨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田园园,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40033288986941

企业住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飞鸿里-北京东路1幢1单元512-531号,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有毒危险品除外),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金属制品,管道配件,阀门,机电设备,洗涤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玉器,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装潢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配件,制冷设备,仪器仪表,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通讯器材,音响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珠宝首饰,水果,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米面制品,农牧产品,种子(不再分装),地膜,籽棉,皮棉,棉籽,棉粕,棉壳,棉短绒,玉米,小麦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零售;牲畜养殖;普通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代售飞机票;仓储服务(有毒危险品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奎屯巨腾商贸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3、担保措施(1)抵押物为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奎屯市飞鸿里-北京东路1幢(融昌大厦)53号、124号、202号面积共计4904.9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在建工程),为奎屯融昌大厦1、2、4层

(2)奎屯融昌投资有限公司、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诉讼执行情况该债权已执行,目前为终本状态

二、资产亮点2户债权均已执行,后期处置具有便利性

抵押物所位于奎屯市中心繁华商业区,紧邻市政府,周围交通便利,有公园、友好商场、爱家购物中心等大型商超群楼,客流较多,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融昌大厦商业房产为准现房,抵押物集中,方便整体运营,后期仅需装修后便将成为一座集休闲、购物、娱乐、餐饮、办公、酒店等多功能一体的商业广场

一、竞拍标的: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2户债权本金70,000,000.00元,利息、迟延履行罚息等金额合计116,925,073.75元(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竞买起拍价25,019,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竞买成功,由买方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成交金额千分之一点五(以实际缴纳为准)的交易服务费用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有一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5】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牟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后,在价格不高于底价的情况下,竞买人未参与报价;7.竞买人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二条竞买条件而支付保证金并竞买成功的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5】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付清转让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i、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j、抵押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第三人对抵押物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存在欠付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的情形;k、抵押物存在被刑事案件执行法院查封的情形;l、抵押物对应土地存在抵押给第三人、规划调整和变更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形;m、因抵押人欠缴税费可能导致未来过户存在障碍,可能需要代垫所欠税费后方能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形;n、特别提示:因抵押物由奎屯垦区法院委托胡杨河天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已产生管理费865.13万元,已产生的管理费及未来产生的管理费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应从抵押物变现价值中优先支付(即管理费未来由竞买人承担);(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991-2305135、2848511,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飞鸿里北京东路融昌大厦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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