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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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11328125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2
起始日期
2026-07-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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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贵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2
  • 结束日期:2026-07-22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交通银行大厦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兴仁县市府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关于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本金(元)利息(截至2026年6月20日)担保措施当前资产状况1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用名:贵州梭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兴仁市2,415,006.3813,376,441.98保证人:贵州利联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富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用名:贵州梭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KV输电线路、水力发电设备,仓单质押物为兴仁县麻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质押物已处置完毕);抵押:1、兴仁县城关镇农机路流水沟村民组,住宅:518.40平方米,所有权人:杨忠祥;2、兴仁县市府南路西侧,土地:763.84平方米,所有权人:刘继惠;3、东湖街道办事处商贸中心01栋1-6层,商住:731.18平方米,所有权人:钟万荣、徐鹏春;已诉讼,诉讼案号:(2016)黔23民初143号、(2016)黔2322民初1370号合计--2,415,006.3813,376,441.98--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可选择整体转让,若有意向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七个工作日联系人:唐先生、彭先生联系电话:0851-84723165、0851-84723378电子邮件:pengluyao@coamc.com.cn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交通银行大厦16楼邮编:550081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771-286033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771-552303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电话:0771-2826653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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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交通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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