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5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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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界中醋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38531

0.10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2
起始日期
2026-06-2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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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109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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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109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2
  • 结束日期:2026-06-26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交叉口荷花村
  • 评估价:0.109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房产,
    交易状态:二拍
    小区:位于鑫邦花园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产为南阳市向阳房地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该笔贷款追加公证抵押担保资产为南阳市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荷花广场的商铺,于2003年开始建设,属于非间隔式的街铺

具体包括淘宝街二楼共23处街铺,摩尔街一楼共36处街铺,贷款时均为毛坯房无装修未出租

该笔债券涉及的向阳荷花广场商铺仅办理公证抵押,未完成不动产正式抵押登记

我行于2020年11月向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2020年11月9日法院下发判决书,2023年6月进行执行立案,2023年6月查封抵押房产,因公证抵押的房产暂时无法处置,执行困难我行查封卢林玉名下位于鑫邦花园的房产系首封,随后我行对该房产进行了挂拍,2025年3月二拍流拍

经过执行后,法院裁定该笔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总额:20314477.86元,本金:9688721.19元,利息10212249.53元,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挂息401899.14元,代垫拍卖辅助费1418元、垫支律师尽调费5000元,资产评估费5190元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受让行为,受让方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受让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债权转让合同签署日前已支付和交纳的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成本、开支和损失(含根据有关协议和法院规定应交未交的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均由受让方承担

债权转让合同签署日后,转让方已与有关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拍卖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该等协议项下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已到期未付、尚未到期和尚未发生的款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该委托协议,如因此造成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负责全部赔偿

(六)债权受让人取得债权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措施进行回收或处置

否则,其给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声誉影响等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皆由债权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该笔债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原因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本转让资产项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受让方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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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交叉口荷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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