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5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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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营销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39751

9218.3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3
起始日期
2026-07-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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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9218.3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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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9218.38万元
  • 单价:0.3737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丰台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3
  • 结束日期:2026-07-23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9218.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产权年限:('', '')
    单元名:4单元
    小区:途别墅,公寓
    注册资本:80000.0
    法定代表人:姜淑军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变卖价款在判决范围
    楼栋总数:2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青岛市债权总额:人民币9,218.38万元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受托管理的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9,218.38万元,其中本金3,130.00万元,利息6,077.96万元,其他费用10.42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分公司受托管理的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2014)青金商初字第156号)债权本金3,130.00万元,利息6,077.96万元,其他费用10.42万元,债权总额9,218.38万元

该笔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王莉、李寿君,抵押物为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8号11楼102户别墅一套(382.74㎡);青岛市市北区汉口路77号4单元502户,住宅(104.03㎡);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8号20户别墅(410.38㎡)

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及执行二、主债务人情况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由姜淑军出资500万元占比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67179645XB,工商注册号370213230003655,法定代表人姜淑军,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太原路73号2栋2单元102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木材,通讯器材(不含高频发射器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服装,铁矿石,焦碳,炉料,化妆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企查查显示,企业2023年06月21日被吊销三、保证人情况保证人王莉、李寿君,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抵押物情况1、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8号11楼102户房产该抵押物权利人是王莉,坐落市南区澳门路18号11号楼102户,建筑面积382.74平方米,总层数2层,土地权利类型出让,批准用途别墅,公寓,使用期限2064年4月4日止,共有土地使用面积24666.6平方米

2、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8号20户房产该抵押物权利人是李寿君,坐落市南区东海中路28号20户,建筑面积为410.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批准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62年5月27日止,共有土地使用面积50944.3平方米

3、青岛市市北区汉口路77号4单元502户房产该抵押物权利人李寿君,坐落市北区汉口路77号4单元502户,建筑面积为104.0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住宅商业,使用期限2071年12月29日止

五、诉讼执行情况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诉讼确权,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青金商初字第156号的民事判决,判决青岛隆宝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物在拍卖、变卖价款在判决范围内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14)青执字第436号;目前,执行案件已终本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资产项下抵押物价值较为充足,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531-82079756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邮政编码:25000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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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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