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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和硕县清水河宏岳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民生农产品有限公司、库尔勒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7户债权资产发布营销公告
截至2026年4月8日,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债权本金19,550,000.00元,利息合计34,095,842.21元,代垫费用506,822.27元,本息合计54,152,664.48元;和硕县清水河宏岳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4,899,719.00元,利息合计7,655,400.08元,本息合计12,555,119.08元;新疆永民生农产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288,353.28元,利息合计1,433,885.20元,本息合计5,722,238.48元;库尔勒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计两笔债权,第一笔债权本金3,453,469.48元,利息合计2,876,091.91元,本息合计6,329,561.39元,第二笔债权本金29,879,430.57元,利息合计20,811,827.47元,本息合计50,691,258.04元;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7,764,561.61元,利息合计13,734,182.52元,代垫费用225,345.47元,本息合计31,724,089.60元;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合计34,421,276.70元,代垫费用306,995.40元,本息合计49,728,272.10元;新疆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6,613,989.40元,利息合计7,346,167.25元,代垫费用95,050.77元,本息合计14,055,207.42元
(利息部分根据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6年4月8日单位:元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币种本金利息代垫费用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人民币19,550,000.0034,095,842.21506,822.27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和硕县清水河宏岳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4,899,719.007,655,400.08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永民生农产品有限公司人民币4,288,353.281,433,885.20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库尔勒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33,332,900.0523,687,919.385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7,764,561.6113,734,182.52225,345.476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34,421,276.70306,995.407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6,613,989.407,346,167.2595,050.77合计:101,449,523.34122,374,673.341,134,213.91二、债务企业情况1、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成立于2011年3月1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真文,股东:刘真文持股100%
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2、和硕县清水河宏岳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2日,注册资本248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新民,股东:蒋新民持股97.7903%,新疆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6573%,杨德兵持股0.5524%,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3、新疆永民生农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海珍,股东:马海珍持股100%
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限制高消费等情况4、库尔勒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侯维鹏,股东:何文波持股55%,刘江伟持股45%,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5、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6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卫月莉,股东:马立持股52.3871%,卫月莉持股47.6129%,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6、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文静,股东:解伟东持股70%,文静持股30%
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7、新疆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仕文,股东:何进持股42.87%,何仕文持股25.82%,何晓燕持股22.87%,杜仕琼持股8.44%
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三、担保情况1、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为债务人阿克苏市雪域电动车厂以其持有的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土地40141.5平方米(60.18亩)及18649.46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为刘真文、张潆戈、张立涛、王翠丽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和硕县清水河宏岳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物1: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编号:新抵M28201615号);抵押物2:国有土地证编号:和硕县国用2005第826号,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40560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10月;蒋新民、许斌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新疆永民生农产品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巴州鸿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静县阿尔夏特南路东侧兴和大厦1幢2层01-1号、01-2号两处不动产,面积合计2272.89㎡;马海珍、汤泳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库尔勒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库尔勒北方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何文波、高妹妹、刘江伟、余娟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与青年路交汇处1栋1层商铺761.57平方米;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与青年路交汇处1栋106号商铺41.84平方米;卫月莉、张天明、马立、马娟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为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和静县光明路10,463.91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及58,785.6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文静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新疆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为新疆中京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和硕县大十字左侧500米46套住宅,抵押物均为“一房二卖”,经侦机关已介入进行调查;何仕文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合作意向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资产营销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郝先生联系电话:0991-2844556、0991-2846292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