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杉杉股份243.0541万股票(证券名称:杉杉股份,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有限公司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情况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股权冻结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品名称: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杉杉股份243.0541万股票(证券名称:杉杉股份,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2、股票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330200000006090;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801室;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周婷;注册资本:225339.616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服装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92-12-14至9999-12-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03055M以上信息,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律、行政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同时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内容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竞买资格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杉杉股份243.0541万股票(证券名称:杉杉股份,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起拍价:294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根据起拍日2026年8月7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80%乘以总股数243.0541万股计算得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6年5月2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15.12元的80%乘以拍卖股数243.0541万股的估值,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6年8月7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2026年8月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需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
六、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须于2026年8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766553167,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开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等)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应于2026年8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九、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17148584、021-64186481罗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竞买须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的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成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入股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杉杉股份243.0541万股票(证券名称:杉杉股份,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注意事项,敬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根据起拍日2026年8月7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80%乘以总股数243.0541万股计算得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6年5月2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15.12元的80%乘以拍卖股数243.0541万股的估值,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6年8月7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无限售流通股,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1)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它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本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中止拍卖程序;(4)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成为该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证券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四、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调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八、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8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九、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6年8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6228400037766553167,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开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票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17148584、021-64186481罗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