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p>一、拍卖标的<\/span>重庆奥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6民初11528号民事判决书对邓江城享有的追偿权债权,判决金额142,00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利息
<\/span><\/p>债务人:邓江城,男,汉族,1995年8月28日出生,住重庆市忠县洋渡镇大关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500233199508281390
<\/span><\/p>执行情况: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6执4617号执行裁定,债务人邓江城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span><\/a><\/a>
<\/span><\/p>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span><\/p>起拍价:99,400.00元(按账面原值的70%设定)<\/span><\/p><\/li>保证金:10,000.00元<\/span><\/p><\/li>加价幅度:1,000.00元<\/span><\/p><\/li>尾款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3日内<\/span><\/p><\/li><\/ul>三、特别风险提示<\/span>本标的以现状拍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但不限于:<\/span><\/p>执行不能风险<\/span>: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无法收回款项的全部风险
<\/span><\/p><\/li>债务人下落不明<\/span>:债务人邓江城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且执行阶段无法联系,买受人需自行负责债权转让通知的送达及后续追索事宜<\/span><\/a><\/a>
<\/span><\/p><\/li>证据材料有限<\/span>:管理人仅以接管到的现有材料(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复印件)现状交付,不对债权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承担担保责任
<\/span><\/p><\/li>诉讼时效风险<\/span>:该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无法收回
<\/span><\/p><\/li>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或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span><\/a>
<\/span><\/p><\/li><\/ol>四、交付方式<\/span>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负责出具债权转让文书并移交已接管的现有材料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不承担协助追索、催收义务
<\/span><\/p><\/p><\/p><\/span><\/div><\/div><\/div><\/div>重庆奥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因破产清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2026)渝05破申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2026)渝05破12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奥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2026)奥海破管字第14号),管理人现依法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拍卖平台为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
变价规则如下:一、对外债权:首次拍卖起拍价按债权账面原值的70%设定;若首次流拍,再次拍卖在前一次起拍价基础上下调20%确定新一轮起拍价,后续每轮流拍均按此标准逐次下调
若拍卖底价降至原债权金额的30%依旧流拍,管理人向法院报告后,依法作坏账核销处理
二、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首次拍卖起拍价以评估价或网络询价确定;如流拍,有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按不低于当次流拍价格进行以物抵债;如没有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则再次拍卖,起拍价按前次流拍价下浮20%确定,直至处置成功
三、保证金:按起拍价的10%确定,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价款
四、尾款支付: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
五、税费承担: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六、流拍处理:如流拍且无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管理人依法组织下次拍卖
管理人声明: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债权人会议决议进行处置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作任何担保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的瑕疵或买受人后续追索不能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本公告为框架性公告,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起拍价、保证金、标的物详情、特别风险提示等)以“添加标的物”页面中的具体描述为准
请竞买人针对具体标的物仔细阅读对应的《标的物介绍》特此公告
重庆奥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6月29日管理人咨询电话:15909395670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
二、竞价方式增价拍卖,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三、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系统将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在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四、余款支付与悔拍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3日内将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五、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六、中止与撤回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