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3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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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户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11348948

192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2
起始日期
2026-07-03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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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92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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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920万元
  • 单价:0.3578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池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02
  • 结束日期:2026-07-03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评估价:192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清房清场:未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被第三方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小区:国各级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3栋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46537664.6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5140343.99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234478.5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61912487.1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1-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截至<\/font>2026年1月20日,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户资产本金余额为<\/font><\/span>4653.77万元,欠息1514.04万元,费用23.45万元,抵押物中商业用房面积合计5366.02㎡

<\/span><\/p><\/span><\/div><\/div><\/div><\/div>一、竞买标的物:截至交易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本金余额为4653.77万元,利息1514.04万元,费用23.45万元

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余额合计池州市启航商贸有限公司6853161220210003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流柱、吴先锋、齐丽莉1,598.89536.26/2,135.15安徽曜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867701220190013、6915691220200023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苏平、吕先红、池州市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笔)、董燕青(担保1笔)、吕晶(担保1笔)906.00247.959.861,163.81池州市智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6925171220180006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池州市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惠忠、荆鹤群、吕先红、吕格诺899.99344.334.181,248.50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893081220210004、6867701220190046池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先红、何苏平、池州市智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保1笔)、池州市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笔)、何惠忠(担保1笔)888.89156.739.411,055.03池州市秋峰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6877101220190017刘忠斌、钱胡郎、安徽省忠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民生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60.00228.77/588.77合计4,653.771,514.0423.456,191.26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费用明细、抵债金额、抵债状态、时效状态等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资产将按其现状处置,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获取信息了解

二、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1920万元,保证金:192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

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第(1)至(4)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上述(1)-(6)项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竞买人需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宁国南路支行】账号:【341328000018880032976】(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转让价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五、咨询与看样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物情况,若有需要我公司可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我公司现场咨询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特别提醒:(一)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须开设淘宝账户

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若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该代理人应具备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本次交易成功所产生的交易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向淘宝网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竞买人自行向淘宝网咨询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六)其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债权转让合同》全部内容和条款,竞买人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19855175081,联系人:张经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3658号产融中心B3栋25层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须开设淘宝账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该代理人应具备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本次交易成功所产生的交易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向淘宝网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竞买人自行向淘宝网咨询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六、其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债权转让合同》全部内容和条款,竞买人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八、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按照本次竞价的《债权转让合同》(样本)来签署),并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九、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同意并授权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在公开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人以竞买人身份在公开竞价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划付到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和意向金一起(若有)作为竞买人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足《债权转让合同》约定金额的,应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补足

若竞买人违约,履约保证金则优先冲抵支付违约金,竞买人未违约情况下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后且竞买人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由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规则:1.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拍卖公告

2.下列情况,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选择没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产生最终成交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未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的;(3)竞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的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一)若竞买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竞买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若竞买人迟延【3】日未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选择:1.除有权扣收竞买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合同自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解除通知送达竞买人之日起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损失的,竞买人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已收取的其他款项(若有)用于等额抵扣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合同项下的标的债权再行处置所得价款低于合同约定转让价款之间的差额,不足部分竞买人还应当补足

2.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并按第10.2.1条支付违约金

(三)若竞买人违反《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选择:1.除有权扣收竞买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还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要求竞买人按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并无需征得竞买人同意

2.不解除《债权转让合同》,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并赔偿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损失

(四)在交接期间内,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标的债权文件(以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前手处接收为限)交付给竞买人,竞买人应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盖章或签字

若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应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十一、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符合竞买公告的规定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I.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J.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K.担保物可能发生对外出租,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及无法清退等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以从前手接收为限)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盖章签字

若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竞买人之日发生变化的,竞买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竞买人,如果贷款债权项下存在能够追究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应前手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合同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应前手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应前手银行,竞买人/竞买人不可撤销地放弃追索权;4.竞买人同意并保证,若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合同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三)竞价成功的竞买人付清全部价款、发布债权转让公告后办理资产转让手续

(四)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债权转让合同》最终文本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对双方交易行为构成法律约束力,而没有任何异议

《债权转让合同》内容与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合同样本见附件(最终合同以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为准)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债权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19855175081,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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