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特此提醒竞买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解释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先生:13372133525拍卖成功后尾款缴纳前请先与管理人进行联系(联系号码:13372133525)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资产瑕疵披露(包含但不限于):1、拍卖资产为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债权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所涉及的一切税款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如有相关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
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不能提供发票,介意者勿拍2、管理人无法提供拍卖标的的全部会计凭证、合同、欠款单据等相关材料,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对外债权可能实际不存在,真实性存在瑕疵;债权凭证原件的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3、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等来源于万泓公司破产审计以及双方对账的偿还债务通知书得出,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明细账、偿还债务通知书等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存在无法追回、额外产生损失等可能性;4、应收款项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5、应收款项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6、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7、应收款项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或者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代付等原因已消灭;或者可能存在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记账不规范、存在纠纷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债权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8、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9、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相关责任方可能存在破产、解散、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死亡、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10、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11、涉诉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12、应收款项中涉及诉讼的,若有回款,可能需优先支付诉讼费用的风险;13、与标的应收款项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受让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消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14、其他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5、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重新公告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看样安排:有意者请提前联系管理人王先生13372133525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物的询价报告可自行下载
八、竞买人应当参加拍卖前在京东平台系统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专用账户如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前将相关信息录入网络平台
委托双方需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委托材料(网拍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五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号:8100188800919;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汇款时备注万泓应收款拍卖款,缴款后及时告知管理人133721335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付款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5号爱康大厦1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十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联系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联系电话:王先生13372133525管理人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5号爱康大厦15楼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可咨询拍卖预缴款的缴纳、退还、竞价规则等问题)
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Unnamed: 1;Unnamed: 2标的名称;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昆山琨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1,450,338,315.33元应收款债权;nan权利来源;“(2025)苏05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2026)苏05破4号”《决定书》、《债务人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关于追收昆山琨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款债权的资产处置议案》;nan债权相关资料;管理人从万泓公司接管的往来明细账、部分单据以及双方对账的《偿还债务通知书》;nan债权到期时间及形成原因;不详;nan标的所有人;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nan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无查封nan;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债权转让通知书》;nan债权金额;1,450,338,315.33元;nan拍品介绍和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为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昆山琨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1,450,338,315.33元应收款债权
2、应收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款项债权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应收款项数额为管理人根据万泓公司破产审计以及双方对账的偿还债务通知书得出,数据不一定精确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明细账、偿还债务通知书等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存在无法追回、额外产生损失等可能性;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真实性存在瑕疵;
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C、应收款项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
D、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E、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F、应收款项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G、应收款项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H、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
I、涉诉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J、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或者应收款项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4、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5、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款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如有相关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昆山万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7、竞买人成交后向京东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成交之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
;nannan;nan;nan其他;意向买受人看样请与拍卖公告中的管理人联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