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粤盈持有的新国际(广州)房地产有限公司等37户(40笔)债权,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标的债权总额约为人民币163,654.60万元【债权本金约为人民币24,841.44万元,利息约138,813.16万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6月30日)
具体明细内容见附件《债权明细表》一、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瑕疵、缺陷或风险:1.对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享有;2.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B.债权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执行时效/除斥期间等相关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存在已部分/全部消灭、丧失胜诉权或不能被确认、不能被强制执行等风险;C.债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债权档案、诉讼材料、债权转让资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等)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资料与信息不匹配、内容冲突等情形;D.担保合同及担保权可能存在依法未生效、未设立、无效、已免责、无法对抗第三人、无法对抗在先登记权利人、重复登记、多次登记、登记信息不匹配、无他项权证、最高担保额受限、其他法定优先权等情形、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形;E.担保物及其它财产线索可能存在被占用、出租、地址或去向不明、相关地址查询无果、地址变更、第三人异议,或已发生处置、灭失、毁损、拆除、改建,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欠缴或有滞纳金、无相关权属证明、登记情况不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等情形;F.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不能恢复执行、已终结执行、不能追加破产分配等诉讼风险;G.已查封(含轮候查封)的财产线索可能存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或已届满而未及时续封,或缺少查封资料,或查封无果,或查封情况不明,或查封财产已处置,或已设定抵(质)押担保,或下落不明,或被占用等情形;H.竞价标的其它的部分风险、瑕疵如下:不排除竞价标的还存在其它瑕疵、风险;I.其它或有瑕疵、风险
3.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且不能补正),或者因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等)破产、清算、重整而停止计息等原因,或汇率波动及外币贷款换算等引起的债权本息余额及/或资产规模的变化,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裁判、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对债权金额、利息金额作出与转让方在本声明所披露债权金额、利息金额不相同的认定),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方所披露债权金额、利息金额不完全一致,买受人不得因此而向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追究责任
二、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约协助买受人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
买受人应当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协助买受人变更诉讼主体、变更执行案件主体,转让方就买受人提起的确认、确权之诉等应诉,就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等应诉,协助买受人与前手权利人就转让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至国土、房管等部门进行查册等申请;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法院、政府部门或其它第三方按照国家规定向转让方收取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价标的出现前文所列瑕疵、缺陷或风险时,买受人应以自行尽调并独立作出的判断为准,转让方对竞价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任何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做出的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均不构成对竞价标的资产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竞价标的资产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原始资产档案、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
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放弃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的权利
三、买受人受让标的后,如果买受人因竞价标的存在能够追究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则买受人自权利转移日起无条件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买受人在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竞价标的时,保证通过对该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作出与买受人在本款中的承诺相同的承诺;如任何第三人因与竞价标的有关的事项向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追究法律责任的,买受人应出面解决,并对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因第三人的追究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四、买受人同意并保证,如果竞价标的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等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买受人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等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五、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竞价标的资产期间,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
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六、资产转让基准日次日起回收的资金和产生的费用安排如下:纳入竞价标的范围的资产若发生处置回收(包括转让方主动处置和法院诉讼回收等)的现金或资产均作为竞价标的资产组成部分,由买受人承继
若是转让基准日次日起纳入竞价标的范围的资产发生的回收现金已进入转让方账户,买受人可将回现金额作为竞价标的交易对价冲减;纳入竞价标的范围的资产产生的直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八、资产转让基准日次日起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日止的过渡期间,竞价标的相关档案资料原件由转让方保管,转让方拥有对竞价标的的所有权、处置权,竞价标的所有权、处置权不转移,过渡期间竞价标的维权事务由买受人负责,转让方予以协助,维权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转让方根据买受人申请对标的资产采取各类管理和维护措施导致损失或法律风险的,所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
转让方应买受人申请所签字盖章的文件,或买受人以转让方名义采取的相关行动,或买受人未采取应有的行动而导致标的资产价值贬损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在过渡期内不发生变化,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九、转让方提供售后服务的期限为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成交价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日起一年内,若转让方的售后服务依赖于原转让方或前手权利人的配合而原转让方或前手权利人不予配合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买受人的售后服务申请
十、买受人在服务期限届满后提出售后服务申请的,转让方有权拒绝;服务期届满后若因客观情况需要,买受人确需转让方提供售后服务的,转让方有权向买受人收取服务费用,向买受人收取服务费用的标准如下:1、在珠三角地区(含广州市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不过夜)收费500元;若需过夜的,每次收费1,500元;2、在粤东西北地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基础收费1,500元,增加一天则增加收费1,500元,按天递增;3、在省外提供售后服务的,除飞机经济舱费用及/或高铁二等座费用需买受人支付外,每次基础收费1,500元,增加一天则增加收费1,500元,按天递增
十一、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须知及相关竞价文件所载明的全部竞价规则、要求、提示等,并已进行了充分的阅档、尽调,对竞价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等均予以认可
竞买人未尽调所产生的后果、需承担的责任等均由其自行负责,且不得以转让方未披露或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等为由拒不履行签约及/或付款义务
竞买人须自愿放弃因此而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主张交易无效或撤销或变更,并追究转让方及/或前手权利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竞价成交后,《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竞价文件,即成为本次竞价标的所涉《竞买成交确认书》及/或《资产转让协议》(名称以实际签订为准)等法律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严格遵守
十三、广州市粤陵经济发展公司债权项目项下义务主体的主体性质为集体/全民所有制,买受人须承诺成功受让本资产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广州市粤陵经济发展公司债权项下任一义务主体主张权利,否则视为违反《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方有权单方取消本次竞价成交结果及/或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收回竞价标的自行处置
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本竞价须知由广州广粤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责解释
广州广粤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