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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代垫费用抵质押情况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币1,753,500,000.002,287,548,933.7901.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东侧、海愉路北侧,土地面积14,000.08平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59,896.11平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09,998.85平米;2.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1.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及杨峰、杨智雄李佳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务人名下海韵星湾项目已停工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虞先生电话:0571-87163469手机:18358003738邮箱:yuzixiao@coamc.com.cn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邮编:310006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862】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6】月【26】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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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关于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
序号借款
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本金
利息代垫
费用抵质押情况
担保情况当前资
产状况1
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
人民币1,753,500,000.00
2,287,548,933.79
01.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东侧、海愉路北侧,土地面积14,000.08平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59,896.11平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09,998.85 平米;
2.珠海星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1.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及杨峰、杨智雄李佳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务人名下海韵星湾项目已停工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虞先生电话:0571-87163469
手机:18358003738邮箱:yuzixiao@coamc.com.cn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189862】
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05765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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