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3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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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天津分公司与前海金控关于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的联合处置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56621

7.4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4
起始日期
2026-07-2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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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7.4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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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7.49万元
  • 单价:0.0001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和平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6-24
  • 结束日期:2026-07-24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
  • 评估价:7.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小区:产管理(国际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控关于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东方天津分公司与前海金控关于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的联合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的联合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与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简称“前海金控”)拟对所持有的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6月24日,债权本金余额合计74,9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的金额以协议约定为准

抵押物分布在北京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序号债权人名称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担保情况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人民币29,900.001、北京市朝阳区南皋乡建筑面积为53836.56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其对应的土地面积抵押;2、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人民币20,000.001、北京市朝阳区南皋乡72274.96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分摊的76512.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2、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质押3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州可佳艺术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人民币17,000.00贵阳可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设立财产权信托,前海金控为信托受益人,形成对前海金控的让与担保4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阳可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人民币8000.00无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资产可整体转让或拆分转让,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联系人接洽查询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联系人:植经理;李经理联系电话:022-83122289;022-23028115电子邮件:zhishuai@coamc.com.cn;limeng@coamc.com.cn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7号邮编:300050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10-85280837电子邮件:zhouyifan@coamci.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42层4-6号邮编:100020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2-2302813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电话:022-838187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电话:022-83866677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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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的联合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与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简称“前海金控”)拟对所持有的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6年6月24日,债权本金余额合计74,9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的金额以协议约定为准

抵押物分布在北京市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序号

债权人名称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币种

本金担保情况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人民币

29,900.00

1、北京市朝阳区南皋乡建筑面积为53836.56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其对应的土地面积抵押;

2、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人民币

20,000.00

1、北京市朝阳区南皋乡72274.96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分摊的76512.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

2、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质押

3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州可佳艺术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人民币

17,000.00

贵阳可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设立财产权信托,前海金控为信托受益人,形成对前海金控的让与担保

4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阳可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人民币

8000.00

无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资产可整体转让或拆分转让,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及前海金控联系人接洽查询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联系人:植经理;李经理联系电话:022-83122289;022-23028115

电子邮件:zhishuai@coamc.com.cn; lime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7号邮编:300050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10-85280837

电子邮件:zhouyifan@coamci.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42层4-6号

邮编:100020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2-2302813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天津监管局 电话:022-838187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电话:022-8386667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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