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2月27日裁定受理,并于2023年3月17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6年7月8日12时至2026年7月9日12时止(延时即限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以下合称“应收债权”)(第四次拍卖)起拍价:32,954,748.98元;保证金:9,886,424.69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数倍)
标的描述: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审计报告》《债权清册》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持有的应收债权82,386,872.45元,管理人接管的材料中缺乏基础合同、收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核心文件,主张债权时会面临证据链不完整的障碍,并且账面记载的应收债权账龄均在5年以上,在此期间亦无资料显示曾进行过催缴,基本上极大概率处于已逾诉讼时效的状态
2.管理人所接收的《审计报告》《债权清册》中无法显示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的全部、完备名称与信息,相关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死亡或灭失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就应收债权提起诉讼极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4.就应收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应收债权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6.不排除存在其它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应收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8.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债权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9.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应收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0.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等),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以及本标的物所潜在的风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不具备追偿或再处置标的物能力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买受人在成交后,须无条件接受管理人的反向尽调,如买受人存在虚假、恶意、不符合买受条件、不具备追偿或再处置标的物能力等情形,管理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买受人已交付款项在扣除拍卖成本等费用后,原路无息返还
并视为本次拍卖流拍11.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收集的证据,其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债权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债权之间存在关联性
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2.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3.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全部均由买受人承担
15.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交付时以其现有材料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知悉并全面了解该标的物所存在的一切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
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
有意者请联系(联系电话:蒋律师:15871460267)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
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管理人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2、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权属变更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证照变更及权属转移手续
3、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成交后,需向管理人预缴成交金额的13%作为管理人代为支付税费的垫付费用,如相关主管部门实际收取费用少于买受人垫付费用,剩余费用管理人将予以原路无息退回
七、优先购买人:无八、拍卖余款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帐号:0200048439200313168)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
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成交结果公示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其他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蒋律师15871460267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010-83143102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管理人所有北京市通州区住宅建筑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没有相关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