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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68682.35】万元,包含债权【14】户,涉及本金【36200.81】万元,利息【32481.54】万元,抵债资产【0】项,金额【0】万元,其他资产【0】项,金额【0】万元
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6】月【20】日,抵债资产金额为抵债金额或抵债时的公允价值,分布在【江西】省的【宜春、新余、吉安和上饶市】等【4】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序号分布地区债权资产金额(本息费,万元)抵债资产金额(万元)其他资产金额(万元)金额占比1宜春市32586.30047.44%2新余市30774.610044.81%3吉安市2639.68003.84%4上饶市2681.76003.90%合计68682.3500100%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资产包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联系人:许女士、朱先生电话:0791-87703842、87703158手机:13667909356、18810039150邮箱:xuyuxin@coamc.com.cn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楼邮编:330038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91-877031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766790】财政部【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821882】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6】年【7】月【1】日标的资产清单【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内各项资产明细如下: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单位:万元)利息(截至2026.6.20;单位:万元)抵押/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1,979.881,700.39破产重整停业2江西绿环牧业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4,160.003,523.67保证+抵押停业3新余博虹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币3,985.215,422.49保证+抵押停业4新余市华洲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币4,855.763,781.30保证+抵押停业5新余市博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人民币2,911.283,823.45保证+质押停业6新余市浩然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币2,560.952,028.60保证+质押停业7新余市博升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币794.00611.57保证+质押停业8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7,713.015,847.10保证+抵押停业9江西雄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997.00764.99保证+抵押停业10江西永旺保健品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977.00724.33保证+抵押停业11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847.00628.34保证+抵押维持经营12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宜春市人民币1,499.391,224.20破产重整停业13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市人民币1,442.881,196.80破产停业14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饶市人民币1,477.451,204.31破产重整停业合计36,200.8132,481.5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07月0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68682.35】万元,包含债权【14】户,涉及本金【36200.81】万元,利息【32481.54】万元,抵债资产【0】项,金额【0】万元,其他资产【0】项,金额【0】万元
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6】月【20】日,抵债资产金额为抵债金额或抵债时的公允价值,分布在【江西】省的【宜春、新余、吉安和上饶市】等【4】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资产包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联系人:许女士、朱先生电话:0791-87703842、87703158手机:13667909356、18810039150邮箱:xuyuxin@coamc.com.cn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楼邮编:330038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91-877031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86766790】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86821882】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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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清单【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内各项资产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