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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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1432627(股)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70039

664.738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6
起始日期
2026-07-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30.923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64.738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忻州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07-26
  • 结束日期:2026-07-27
  •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紫檀街39号
  • 评估价:830.92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见公告下方(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了解)

2.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可能涉及购买后买受人限制性卖出条件,具体以证券交易相关法律及规则为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和拍卖成交后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3.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4.买受人就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期限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详询

5.被执行人张*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董事长(已于2026年5月16日三年任期结束),此次拍卖为高管锁定股,需接受高管减持新规的约束,法院强制拍卖,后续持有者亦需遵守股票购买时的承诺,同时接受原承诺的减持新规的限制,相关承诺及规定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单位查询(需特别注意锁定期限及限售规定),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6.该标的物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6年6月22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5.8元)的80%乘以总股数,仅为展示起拍价格,并非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格为正式拍卖开始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的80%乘以总股数(以本院最终挂拍的信息为准)

7.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核实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市场价:8309236.6元,起拍价:6647389.28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33000元

特别提醒: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了解)

2.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可能涉及购买后买受人限制性卖出条件,具体以证券交易相关法律及规则为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和拍卖成交后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3.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4.买受人就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期限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详询

5.被执行人张*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董事长(已于2026年5月16日三年任期结束),此次拍卖为高管锁定股,需接受高管减持新规的约束,法院强制拍卖,后续持有者亦需遵守股票购买时的承诺,同时接受原承诺的减持新规的限制,相关承诺及规定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单位查询(需特别注意锁定期限及限售规定),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6.该标的物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6年6月22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5.8元)的80%乘以总股数,仅为展示起拍价格,并非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格为正式拍卖开始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的80%乘以总股数(以本院最终挂拍的信息为准)

7.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核实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见公告下方(节假日休息),如有看样需求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崂山区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备注好案号(2026)鲁0212执175号]在2026年8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账号:98206500001092200080130开户联行号:402452004300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5891车法官标的物咨询电话:山东鑫诺司辅清算事务集团有限公司176570511251765705118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拍卖须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6日10时至2026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买受人条件限制的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相关条件参加竞买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48小时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48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8月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账号:98206500001092200080130开户联行号:402452004300(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七个工作日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书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5891车法官标的物咨询电话:山东鑫诺司辅清算事务集团有限公司176570511251765705118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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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紫檀街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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