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竞拍标的:截至基准日2025年11月4日,债权本金76,035,996.14元,利息82,966,284.43元,债权总额159,002,280.57元(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竞买起拍价12,500,000.00元,保证金:3,7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竞买成功,由买方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成交金额1.5‰(以实际缴纳为准)的交易服务费用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6日24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有一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牟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后,在价格不高于底价的情况下,竞买人未参与报价;7.竞买人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二条竞买条件而支付保证金并竞买成功的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付清转让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和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部分债权法院未恢复执行存在丧失执行时效的情形、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存在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未对保证人主张权利等情形,无法对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d、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e、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f、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g、担保物、抵债资产存在出租、土地使用权期限已到期可能无法实现优先权、动产抵押物/质押物无法核实其状态可能无法实现优先权,可能发生已被转让、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可能与第三人存在纠纷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h、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i、抵押物抵押登记担保债权金额小于债权金额,可能无法对全部债权实现优先权;(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991-2846292,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1.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计两笔债权,第一笔债权本金9,995,361.94元,欠息共计12,731,875.05元,本息合计22,727,236.99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为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所有的位于尉犁县塔里木乡塔河以南防洪坝外2905.7亩农业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巴州国棉配送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轧花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尉他项2016第131号(土地)、新抵M012016011);质押担保为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巴州国棉配送棉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顾学健、黎红分别以其持有的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为库尔勒永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轮胜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笔债权本金12,000,000.00元,欠息共计6,048,219.83元,本息合计18,048,219.83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库尔勒永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轮胜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特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国棉配送棉业有限公司、新疆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新疆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6,104,551.11元,利息合计21,722,223.61元,本息合计37,826,774.72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永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轮胜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3.库尔勒裕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000,000.00元,利息合计3,717,952.41元,本息合计6,717,952.41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新疆神州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永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州轮胜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4.巴州百家惠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34,936,083.09元,利息合计38,746,013.53元,本息合计73,682,096.62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为巴州百家惠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尉犁县孔雀路纺织工业园1幢办公用房,宿舍,轧花车间,纺纱车间等不动产以及园区内49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新(2017)尉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278号、新抵M062017003);保证担保为巴州浩鑫棉业有限公司、李辉、张茹、巴州斯美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华物流有限公司、巴州国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