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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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拍卖】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84610

11356.03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9
起始日期
2026-07-10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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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356.039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09
  • 结束日期:2026-07-10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区宜城大道6号镇江绿洲花园(西北门)
  • 评估价:11356.03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须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2024)苏1112破申38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2025)苏1112破15号决定,指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9日10时至2026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八、拍卖人对全部标的物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于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敬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后10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口支行,账号:3211020291010000009331),汇款时请备注“债权拍卖款”,并在全部成交款到账后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九、买受人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在得到确认后更改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六、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094482179(王律师)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本须知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六年七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区宜城大道6号镇江绿洲花园(西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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