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7 18:22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破)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所有的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破)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所有的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85176

175.999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2
起始日期
2026-07-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75.99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5.999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22
  • 结束日期:2026-07-23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 评估价:175.99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冻结等权利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一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为海富实业(上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b><\/p>(注:由于标的应收账款准确金额尚存争议,管理人以掌握到的海富实业于2023<\/span>年3<\/span>月7<\/span>日向大唐汕头、北京海瑞兴所作工作联系函中所主张款额2,199,999.00<\/span>元的八折作为本次拍卖起拍价计算基数

)<\/span><\/a><\/p>起拍价:1,759,999.20Â<\/span>元,保证金:100.00<\/span>元,增价幅度:100.00<\/span>元\/<\/span>次

<\/span><\/b><\/p>特别说明:<\/span><\/span><\/u><\/b><\/p>1<\/span>、债权主体核实受阻,适格收款方存在争议

大唐汕头向管理人反馈,不能确认海富实业是否是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合法收款主体,也不能确定欠付款项的金额具体是多少

因管理人至今无法联系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无法向该公司核实债权归属相关事实,故管理人不能承诺或保证海富实业是该笔应收账款的合法收款主体

<\/span><\/span><\/u><\/b><\/p>2<\/span>、应收款项金额无法最终确认,回款磋商停滞

大唐汕头不认可海富实业此前单方主张的应收款金额;管理人因无法对接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无从核对债权原始对账依据,款项金额协商工作完全陷入僵局

另因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务账册、证照印章、业务合同等全部核心资料,管理人无任何原始凭证支撑梳理、核查案涉应收账款完整信息,无法核实该笔对大唐汕头应收账款真实、准确的应收金额、账期、履约依据等关键事实

<\/span><\/span><\/u><\/b><\/p>3<\/span>、管理人未接管到海富实业任何与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财务凭证、合同凭证、对账资料、债权金额确认文件、公司印鉴证照等全部资料,无任何纸质及电子档案可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资料缺失带来的核查、举证、回款成本

<\/span><\/span><\/u><\/b><\/p>4<\/span>、管理人对案涉应收账款标的物的全部瑕疵、潜在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

标的存在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债权主体权属争议无法解决、应收款金额无法确认、债务人拒付或少付或延期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债权无完整履约及对账证据无法通过诉讼或协商回款、应收账款存在质押或转让或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实现债权产生高额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维权成本;同时买受人受让债权后,亦需自行承担因海富实业标的应收账款自身遗留税费、司法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衍生的全部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标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仅予以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债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应收账款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应收账款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注:由于标的应收账款准确金额尚存争议,管理人以掌握到的海富实业于2023年3月7日向大唐汕头、北京海瑞兴所作工作联系函中所主张款额2,199,999.00元的八折作为本次拍卖起拍价计算基数

)起拍价:1,759,999.2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次

特别说明:1、债权主体核实受阻,适格收款方存在争议

大唐汕头向管理人反馈,不能确认海富实业是否是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合法收款主体,也不能确定欠付款项的金额具体是多少

因管理人至今无法联系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无法向该公司核实债权归属相关事实,故管理人不能承诺或保证海富实业是该笔应收账款的合法收款主体

2、应收款项金额无法最终确认,回款磋商停滞

大唐汕头不认可海富实业此前单方主张的应收款金额;管理人因无法对接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无从核对债权原始对账依据,款项金额协商工作完全陷入僵局

另因海富实业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务账册、证照印章、业务合同等全部核心资料,管理人无任何原始凭证支撑梳理、核查案涉应收账款完整信息,无法核实该笔对大唐汕头应收账款真实、准确的应收金额、账期、履约依据等关键事实

3、管理人未接管到海富实业任何与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财务凭证、合同凭证、对账资料、债权金额确认文件、公司印鉴证照等全部资料,无任何纸质及电子档案可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资料缺失带来的核查、举证、回款成本

4、管理人对案涉应收账款标的物的全部瑕疵、潜在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

标的存在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债权主体权属争议无法解决、应收款金额无法确认、债务人拒付或少付或延期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债权无完整履约及对账证据无法通过诉讼或协商回款、应收账款存在质押或转让或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实现债权产生高额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维权成本;同时买受人受让债权后,亦需自行承担因海富实业标的应收账款自身遗留税费、司法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衍生的全部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127587827)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六、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应收账款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通过淘宝支付平台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环支行,账号:8110201012301962861】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应收账款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七、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一座十层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债权转让手续,管理人仅予以必要协助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八、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公告对于标的应收账款基本信息及现状公布信息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无法查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核实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应收账款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本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联系,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本次拍卖所涉标的应收账款,管理人未接管到其任何交易相关资料,未接管到海富实业任何印鉴、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亦未联系到海富实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相关人员

管理人咨询电话:13127587827(王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21-387945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拍卖须知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22】日【10】时至2026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海富实业”)所有的对外应收账款拍卖,系:海富实业所有的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山头”)的应收账款(下称“标的应收账款”)

(注:由于标的应收账款准确金额尚存争议,管理人以掌握到的海富实业于2023年3月7日向大唐汕头、北京海瑞兴所作工作联系函中所主张款额2,199,999.00元的八折作为本次拍卖起拍价计算基数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应收账款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标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债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标的应收账款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起拍价:1,759,999.2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次

四、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实施网络拍卖应当先期公告,首次拍卖的公告期不少于十五日,流拍后再次拍卖的公告期不少于七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应收账款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环支行,账号:8110201012301962861】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联系,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本次拍卖所涉标的应收账款,管理人未接管到其任何交易相关资料,未接管到海富实业任何印鉴、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亦未联系到海富实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相关人员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应收账款,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债权转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应收账款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二次债权转让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债权转让的任何承诺,债权转让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应收账款交割、债权转让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1-38794518管理人咨询电话:13127587827(王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海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