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span><\/div>债权本金:<\/span>200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559809.76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1559809.7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5-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宁波奉化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慧鼎创智园的自持限售工业房地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47,584.63平方米,土地面积10,028.15平方米
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14,757万元根据相关材料显示,抵押房产属于抵押人自持,存在行政限制,未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抵押、过户
<\/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竞价处置以下标的,如相关当事人对本次处置标的有异议,须于本次竞价实施前3日向我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现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此次竞价标的为宁波奉化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一户不良债权,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涉及本金20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债权明细如下: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表: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宁波奉化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人民币元20000000.00元1559809.76元及2026年1月11日至基准日的相应利息抵押物:由宁波奉化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慧鼎创智园(宁波启迪科技园)的自持工业房地产抵押,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47584.63平方米,土地面积10028.15平方米,最高额14757万元
停业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就标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债权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二、竞价时间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8时至2026年7月13日16时(延时的除外)
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起拍价为19500000.00元,加价幅度为50000元本场竞价为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1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或联系我分公司进行线下交保
四、交易软件服务费:若标的债权成交,将由买受人承担阿里拍卖平台交易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的计算规则以阿里平台收费为准
五、第三方协议的承继支付:本次转让不涉及第三方协议的承继支付
六、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本次转让不涉及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
七、展示和报名:即日起,有意竞买者请向本公司电话咨询或直接来我公司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我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本场竞价为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100万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流程可以联系淘宝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也可联系我分公司直接缴纳竞买保证金(向本公司直接缴纳保证金的,需在竞买日前2日进行缴纳,本公司方可在后台进行线下交保设置)
八、竞买人条件:标的资产的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报名及拍卖地点:淘宝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十、看样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十一、联系电话:0571-87163431张经理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0517-871631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2026年7月6日一、竞拍标的:宁波奉化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拟转让标的债权为本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标的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起拍价:195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汇入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或联系我分公司进行线下交保,作为竞价报名保证金),增价幅度:5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办理(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体行为竞买人需向我分公司出具《投资人资格承诺书》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我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有意竞买者请向本公司电话咨询或直接来我公司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看样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四、上述标的资产处置须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出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淘宝系统自动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得者需向我分公司出具《投资人资格承诺书》,竞得者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9367029444)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淘宝平台显示的尾款线上支付截止时间(竞价结束后7个自然日)为系统默认选项,竞买人不应参考此项条款
买受人请按竞买须知的约定,将成交余款全部缴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二)若标的资产成交,将由买受人承担阿里拍卖平台交易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用最终以阿里平台收费为准.(三)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软件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第三方协议的承继支付:本次转让不涉及第三方协议的承继支付
九、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本次转让不涉及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三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及交易软件服务费及第三方中介协议承继支付费用,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再行竞价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来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一、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标的资产的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发布的竞卖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竞价标的的部分抵押物存在已被出售或占用的情况,竞买人已经对该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和评估,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上述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物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状况仅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债权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债权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债权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8.1、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买受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8.2、因买受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
8.3、无法享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处置标的债权时的税收优惠,无法适用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司法政策
9、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债权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不对标的债权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9.1、因相关的债权及担保权利文件不真实、不合法、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9.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
9.3、标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除斥期间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9.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被全部或部分支持;9.5、债权人为实现标的债权而欠缴相关费用
9.6、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
9.7、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不一并移转
9.8、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9.9、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被查封、冻结、扣押、采取其它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9.10、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9.11、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致使标的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
9.12、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等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9.13、标的债权的其他风险、瑕疵或缺陷
10、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已被告知: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东方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原债权人已与有关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该标的抵押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竞价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竞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或原债权机构)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或原债权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或原债权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或原债权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571-87163431张经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