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7月07日-2027年01月03日资产类型债权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抵押物类型商业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6年05月21日,债权本金4199万元,债权利息31.237577万元,债权总额4230.237577万元债务人情况淄博润通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告详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淄博润通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产的招商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淄博润通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产,特发布此招商公告
淄博润通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金额为4,234.39万元,涉及本金4,199.00万元,利息31.24万元,诉讼费用(含保全费)4.15万元,分布在山东省淄博市
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5月21日保证人为淄博盛圆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淄博盛圆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桓台县中心大街1011号宝龙大厦第1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5,578.33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抵押物抵押物1.桓台县中心大街1011号宝龙大厦第1层商业房地产抵押物类型商业所在地中国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大街1011号建筑面积5578.33平方米抵押物说明首押首封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