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8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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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贷款债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88681

55.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1
起始日期
2026-07-22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442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5.4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梅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21
  • 结束日期:2026-07-22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镇兴东北二街50号
  • 评估价:55.44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户口:煤、户口迁移等手续
    查封情况:查封等相关情形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资产的政府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638904.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536550.2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175454.2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0-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span><\/u>陈<\/font>*龙<\/font><\/span><\/u>享有的债权,依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span><\/u>(<\/font>2021)粤1481民初505号<\/font><\/span><\/u>(执行案号:(<\/font>202<\/font><\/span><\/u>2<\/span><\/u>)粤<\/span><\/u>1481<\/span><\/u>执<\/span><\/u>429<\/span><\/u>号)<\/span><\/u>截至<\/font>202<\/font><\/span><\/u>5<\/span><\/u>年<\/span><\/u>10<\/span><\/u>月<\/span><\/u>31<\/span><\/u>日权益包括<\/span><\/u>:<\/span><\/p>(一)、截至<\/span>2025<\/span>年<\/span>10<\/span>月<\/span>31<\/span>日,<\/span>陈<\/font>*龙<\/font><\/span>仍欠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font>638904元,利息<\/font>536550.2<\/font>元,<\/font><\/span>债权<\/span>合计<\/span>1175454.2<\/span>元(<\/font>202<\/font><\/span>5<\/span>年<\/span>11<\/span>月<\/span>1<\/span>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止的利息按<\/span>判决书判项<\/span>计算)

<\/span><\/p>(二)、<\/span>崔<\/font>*悦<\/font><\/span>、<\/span>罗<\/font>*强<\/font><\/span>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pan><\/p>(三)、<\/span>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处置位于<\/span>兴宁市兴城兴东北二街<\/font>50号<\/font><\/span>(证号:粤<\/span>房地权证兴字第<\/font>3100028748号<\/font><\/span>)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温馨提示:请竞买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特别是文中加下划线、加颜色及字体加粗的内容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商行”或“转让方”)定于2026年7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陈*龙贷款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注:2026年7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陈*龙享有的债权,依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481民初505号(执行案号:(2022)粤1481执429号)截至2025年10月31日权益包括:(一)、截至2025年10月31日,陈*龙仍欠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38904元,利息536550.2元,债权合计1175454.2元(2025年11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止的利息按判决书判项计算)

(二)、崔*悦、罗*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处置位于兴宁市兴城兴东北二街50号(证号: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8748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重大事项披露:(一)本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该标的物的挂牌价格为暂计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息合计额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支付的最终成交价为竞得价加上基准日至协议签订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包含正常利息、罚息及复利,以陈*龙与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约定计算)

最终成交价格及买受人最终应支付的购买款以买受人与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数额为准

(三)该户债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及拍卖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原因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本转让资产项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四)本标的涉及抵押物的数量以及状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其任何瑕疵均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

各竞价人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出价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得再以“显示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本次竞买行为

(五)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及拍卖方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及拍卖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受让方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及拍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根据淘宝网阿里拍卖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成交后阿里拍卖将向买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

三、拍卖参考价:554426元,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付款方式处置:(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者冻结不成功的,不具有竞拍资格;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自动转为定金并转入兴宁农商银行指定账户;竞得者经资格审核通过并接到兴宁农商行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尾款

若竞得者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及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尾款,则由竞得者(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定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因竞得者(受让人)违约的,由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地址:兴宁市兴城南郊205国道侧信合大厦2楼信贷与风险资产管理部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竞得者可登录淘宝,在【我的淘宝-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2.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缴入兴宁农商银行指定账户(户名: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0020000002268752)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支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格限制条件:竞买人(受让人)不能为:标的物债务人及其高管、财务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规定不可作为受让人的人员

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当天12:00前(即2026年7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相关资料交由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对未按期提交资料或经审查后属资格限制的竞得者,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宣布其竞买行为无效及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公告及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有意者请及时与兴宁农商银行联系,联系人:钟经理、罗经理联系电话:0753-3262766,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城南郊205国道侧信合大厦2楼信贷与风险资产管理部

七、竞价方式:(一)本次竞价采用加价竞拍,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活动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竞价活动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成交规则为一人缴交保证金且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所标示抵押物各项参数,一切以不动产实物状况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不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

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并保证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符合保证金的要求

(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债权转让协议》版本,未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农商银行提出异议的,视为在竞买成功后无条件同意与兴宁农商银行签订该《债权转让协议》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6日竞买须知温馨提示:请竞买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特别是文中加下划线、加颜色及字体加粗的内容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商行”或“转让方”)定于2026年7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陈*龙贷款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陈*龙享有的债权,依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481民初505号(执行案号:(2022)粤1481执429号)截至2025年10月31日权益包括:(一)、截至2025年10月31日,陈*龙仍欠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38904元,利息536550.2元,债权合计1175454.2元(2025年11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止的利息按判决书判项计算)

(二)、崔*悦、罗*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处置位于兴宁市兴城兴东北二街50号(证号: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8748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竞价方式:(一)本次竞价采用加价竞拍,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活动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竞价活动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成交规则为一人缴交保证金且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三)资格限制条件: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人(受让人)不能为:标的物债务人及其高管、财务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规定不可作为受让人的人员

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当天12:00前(即2026年7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相关资料交由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对未按期提交资料或经审查后属资格限制的竞得者,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宣布其竞买行为无效及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竞价时间:2026年7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价起始价:554426元,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兴宁农商银行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由淘宝系统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关于风险、瑕疵声明拍卖人披露拍卖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

(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贷款债权金额与《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买受人受让贷款债权后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借款人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和滞纳金可能不被司法支持的情形

(3)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贷款债权可能事实上已经部分灭失;原债权文件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4)债权抵押物可能存在与实际权属不一致的情况或者涉及刑事案件、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因存在瑕疵而不能执行或被法院解除查封等相关情形

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抵押物的面积、功能、用途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以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权属证书为准

(5)转让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

(6)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等情形,相关应付未付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将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受让方和委托人双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8)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委托人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

(9)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及瑕疵,或者委托人及拍卖人未发现或者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10)债权转让基准日前转让标的债权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数额的变化),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转让标的债权发生的变化而请求委托人及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1)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法获得竣工证明的情形

(12)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可能不存在、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转让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抵债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

(13)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14)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对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

(15)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

(16)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

(17)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

(18)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

(19)转让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抵押资产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20)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

(21)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22)受让方在充分理解转让债权风险、瑕疵、特别说明等风险披露内容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并遵守特别说明的基础上受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减少

该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户及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3)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及其项下抵押资产权属证明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确权的交易风险、以及缴纳多次过户费用等不可预见的支出风险,该等风险概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自愿放弃因上述风险导致交易不能过户而对委托人及拍卖人的抗辩

(24)受让方承诺放弃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或以贷款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或特别说明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

(25)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权利瑕疵及风险担保责任,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受让方应独立承担该等贷款债权于交割日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并不因任何原因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赔偿、回购或要求委托人及拍卖人承担责任

(26)该标的资产为按双方协议约定的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户及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7)受让方应当自行安排对标的资产及其受让主体等相关信息的尽职调查,受让方对上述信息的了解、参与竞买等行为,受让方仅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为依据作出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标的资产交易中的风险

七、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竞价活动前自行决定撤回竞拍标的

八、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自动转为定金并转入兴宁农商银行指定账户;竞得者须于竞买成功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与兴宁农商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地址:兴宁市兴城南郊205国道侧信合大厦2楼信贷与风险资产管理部

竞买保证金及竞价余款应在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竞价余款应缴入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竞得者的违约责任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0020000002268752)

九、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当天12:00前(即2026年7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相关资料交由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对未按期提交资料或经审查后属资格限制的竞得者,兴宁农商银行有权宣布其竞买行为无效及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竞得者经资格审核通过并接到兴宁农商行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尾款

若竞得者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及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尾款,则由竞得者(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定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因竞得者(受让人)违约的,由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十、拍卖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由此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人承担;权属变更登记后如需办理水、电、煤、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均由受让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如有欠缴相关费用的及滞纳金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十一、竞价成功后受让人未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本须知、转让协议及政府相关部门等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均视为受让人违约,受让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定金)

十二、本次竞价设定了公告期和展示期,竞买人应在竞买公告公示的期限内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及查看实物,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均不承担任何保证或赔偿义务

十三、债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债权转让活动,同时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直接作出债权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一)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二)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三)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四、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债权转让协议》版本,未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农商银行提出异议的,视为在竞买成功后无条件同意与兴宁农商银行签订该《债权转让协议》

十五、本竞价须知由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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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镇兴东北二街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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