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8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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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上海市分公司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90900

23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3
起始日期
2026-07-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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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3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蚌埠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13
  • 结束日期:2026-07-14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天湖国际
  • 评估价:23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他案首封
    居室数:一房
    小区:n>天湖国际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span><\/div>债权本金:<\/span>5912058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5655596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1567654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1-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抵押物: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span>天湖国际”<\/span>项目12.5<\/span>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及1.49<\/span>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span><\/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处置

我分公司拟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挂牌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30日本次拟处置不良债权基本情况如下(投资者可登陆中信金资网站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基准日:2026年1月30日,单位:万元债务人名称债权总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情况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嘉龙集团有限公司115,676.5459,120.5856,555.96福建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作龙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天湖国际”项目12.5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及1.4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

注1:上文仅列示截止至2026年1月3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和相应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公司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注2:本次标的是以现状为准,并依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

拟处置资产资料介绍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应对竞价标的自行做好充分尽职调查

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报价无悔

二、披露事项以下是我分公司现已发现的已知的标的债权权力负担及瑕疵,需要竞买人知晓和承受

但我分公司不承诺所披露的权力负担及瑕疵是全部的、无遗漏的、完全正确的,故竞买人应于正式开拍前完成所有尽调工作:(一)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2020)皖03破5号之六《民事裁定书》批准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竞买人受让债权同时,需同时无条件接受并承继《重整计划》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清偿及实物清偿相结合的清偿方式及相关安排、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涤除、协商确定和支付管理人报酬等,具体以裁定书项下重整计划内容为准

(二)我分公司与重整投资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在重整计划经蚌埠中院裁定并批准的前提下应支持、配合重整计划执行,并委托重整后的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销售我分公司抵债资产

重整投资方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范围内对我分公司回收的偿债资金承诺差额补足

本次公开竞价处置上述合作协议项下权利义务随拟处置债权一并转让其中与重整计划一致的部分自然转让,差额补足部分相关权利义务不被解释为一般保证担保,并不当然随债权转让而一并转让,需取得重整投资方书面同意

(三)截至基准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状态,尚未全部达到重整协议约定的抵债物业交付标准,且已申领预售许可证,处于预售阶段

在公告期内债权金额及抵押物范围均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转让日债权实际金额及抵押物范围为准

三、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竞价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为合法来源资金,参与竞价者不得违反《反洗钱法》及国家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如竞价者未通过反洗钱核查,如已经竞价成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拍,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

参与竞拍的买受人应出具《买受人资格承诺书》,承诺符合上述交易对象要求

如竞价者不符合上述资格而参与竞买的,如已经竞价成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五、参与竞买方式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及竞买人资格提示,并于2026年7月【12】日12点00分前,向我分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承诺书、保密函、瑕疵和风险知情函、法人投资者的营业执照、章程、内部决议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等,上述材料截止时间以我分公司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经过我方及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的竞买人资格审查后,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6年7月【12】日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我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001244319013114330】

六、公开竞价时间及付款方式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2026年7月【14】日上午9:00

债权资产起拍价为【23,0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倍数

本次线上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其中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其余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若仅有一人报名并有效出价的,需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最终成交

七、特别提醒(一)本次处置基准日为2026年1月30日,买受人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为转让日

买受人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至转让日期间为过渡期基准日至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期间回款归属我分公司所有,发生费用由我分公司承担;过渡期回收归买受人所有,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在挂牌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期签署转让协议的,我分公司不退还其缴纳的意向金(如有)

如因此对我分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买受人应向我分公司补偿该等实际损失

(三)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则其缴纳的相关款项(包括保证金、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等)不予退还,且我分公司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四)本次公开竞价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公告有效期内中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自2026年7月【6】日起至7月【12】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021-6389994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021-63892619,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6389991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7月6日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将于2026年7月13日9:00时起至2026年7月14日9:0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开展公开竞价处置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标的信息等,了解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符合竞买人资质要求,经过我分公司及阿里资产的竞买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竞买

1.竞买人资格提示: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缴纳交易保证金前,竞买人须联系我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向我分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竞价前一工作日向我分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我分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竞价规则1.出价规则(1)首次出价可以出起拍价,也可以按加价幅度出大于起拍价的价格;(2)加价幅度:按照加价幅度10万元的N倍来加价,N为整数;(3)竞价首次出价者可以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出价

2.成交规则若仅有一人报名并有效出价的,需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确定无新竞价者申请参与竞价,则宣布成交,确认原竞价期内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若有新的竞价者,则在阿里资产继续进行公开竞价如最高竞价者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则由报价第二位的投资者中标,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位不低于我分公司起拍价的投资者中标

3.延时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需通过阿里资产(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搜索标的资产名称进入,点击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申请书、保密承诺书、瑕疵和风险知情函、无关联关系承诺函、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内部决议等)

经过我分公司及阿里资产的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6年7月12日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缴纳至我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001244319013114330】

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交易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阿里资产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竞价结束后,价高者得,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

1.买受人须在我分公司宣布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逾期签署或因自身原因退出交易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我分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在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交易价款

逾期未付清的,其本次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3.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和交易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价款时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4.在交易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经我分公司审核通过后全额无息退还

若因无人出价导致流拍,则竞买人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如有)和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我分公司,不予退还

5.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不按期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分公司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应付未付价款×(20%÷360));逾期20日仍未支付的,我分公司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将没收前期已收取的款项,没收的款项以法定要求的金额上限为限,剩余款项部分将作为中标方自愿为债务人对标的债权进行代偿,且我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买受人应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6.本次处置基准日为2026年1月30日,买受人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为转让日

买受人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至转让日期间为过渡期基准日至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期间回款归属我分公司所有,发生费用由我分公司承担;过渡期回收归买受人所有,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我分公司债权不交割,债权项下的全部权利由我分公司享有,直至全部转让价款付清为止

发生处置行为均由我分公司批准操作;期间如收到原债务人等支付的款项,将由我分公司作为暂收款,待买受人支付完毕转让价款,我分公司债权交割后,划付买受人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京东路第一支行账号:10012346290133191618.平台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须在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八、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如有)和交易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我分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

九、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我分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我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我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任何一方可向我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重大事项披露:1.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由于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竞买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实际以借款合同或生效判决文书为准;竞买人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本金、利息可能与债权转让协议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3.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实控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涉刑、经营异常、涉诉、失信、限高、被执行、股权被冻结、涉案潜逃、涉及民间借贷、小贷借款纠纷、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措施、死亡或处于失联状态、名下不动产或股权已被第三方设定金额较大的优先抵押或质押、存在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包含执行)、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该债权可能有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有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保证期间或被撤销等情形

5.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被强制执行、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含终结本次执行)或破产终结等情形

6.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抵(质)押担保可能存在抵(质)押无效情形;抵(质)押物未抵(质)押登记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名下,仍抵(质)押登记在原债权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下;保证人可能存在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抵押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房产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产权登记、产证无法分割、证载保留自有登记、私自销售、集资建房、以房抵顶工程款、以房融资担保、一房多卖、被他人占用或被政府征用、已出租且承租方对抵押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已被司法流拍、中止变卖、被违规改造改建、被他人设立抵押权、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建筑工程款、存在他案及刑事查封、他案首封可能需要受偿、轮候查封、要求整体自持、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不符、存在民防工程、土地年限较短、实际坐落与产证坐落不一致、欠税等情形

7.债权抵押物、抵债资产(含协议抵债且未办理过户)可能发生灭失、毁损、被第三方租用、实际占用、查封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已出租、被拍卖、被查封、部分被司法拍卖成交等原因导致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质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质押物出口发票存在不能办理退税的风险

8.债权项下标的抵押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房产中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产权登记、产证无法分割、证载保留自有登记、私自销售、集资建房、以房抵顶工程款、以房融资担保、一房多卖、被他人占用或被政府征用、已出租且承租方对抵押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已被司法流拍、中止变卖、被违规改造改建、被他人设立抵押权、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建筑工程款、存在他案及刑事查封、他案首封可能需要受偿、轮候查封、要求整体自持、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不符、存在民防工程、土地年限较短、实际坐落与产证坐落不一致、欠缴税费、最高额抵押等情形

9.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

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10.竞买人受让债权后,对该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1.竞买人受让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2.若债权转让成功,竞买人不得再次转让给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

13.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转让前可能存在应付未付费用或者已还款而未扣减的情形;债权证明文件中存在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转让的约定导致竞买人受让债权后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情形

14.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的,必须遵守执行《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15.抵押物可能因为存在违建、案外人占用、租赁、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一致等问题,从而导致评估、处置等可能出现障碍

16.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非由债权人首封;抵押物上存在租赁、占用、物业费欠缴、水电费欠缴等情形;债务人可能进入破产程序;涉及国有股东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等

17.竞买人在竞买本次转让标的前应已对债权项目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充分了解,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竞买人在此进一步确认,在其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后,并经审慎评估后作出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本次竞价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8.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资产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指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至转让日的期间

2.过渡期内,我方拥有对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我方将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对诉讼时效、抵押物变动等情况进行主动管理,并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处置标的债权:①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遵守我方制定的有关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我方为维护债权或其它相关权利而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采取这些行为、措施而产生的相应处置结果,买受人应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3.过渡期内,我方应对标的债权涉及相应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除外

如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则不属于我方维护的范围

4.过渡期内费用,我方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我方应提供相关费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该费用由我方在回收现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但无现金回收或现金少于费用的,受让方应按我方通知的期限内支付相应费用,否则,每迟延一日,应向我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过渡期内所产生的回款归买受人所有5.自转让日起(无论标的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与债权有关的全部权利自我方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由此替代我方享有债权并承担与债权有关的费用、义务,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资产的风险(如诉讼、执行时效等)转移至买受人

十二、违约罚则

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者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分公司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应付未付价款×(20%÷360));如买受人逾期20日未付款,则构成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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