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8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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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关于四川德里福贸易有限公司历史股东因抽逃出资行为产生的法定返还出资本息债权的竞买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391931

1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4
起始日期
2026-07-15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14
  • 结束日期:2026-07-15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
  • 评估价:1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担保、侵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商务等政府
    转让方:四川德里福贸易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以下资产,现公告如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起拍价:1,680,000元,保证金:168,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标的涉及的瑕疵说明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标的债权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8.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公司历史股东因抽逃出资行为产生的法定返还出资本息的债权,存在包含但不限于债务人数量及责任范围、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12.相关的债务人可能无财产可供执行

13.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1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胡律师:18780177161)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9: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胡律师:18780177161,任老师:13699445615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阿里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阿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德里福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40221133910015678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昭觉横街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5)川0107破14号;款项性质:应收债权拍卖尾款”

本次拍卖的辅拍机构为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5%;合计服务费2.5%,由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支付

上述费用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同时,可根据如下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交接买受人在交齐全部成交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德里福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的材料为相关破产受理文书、企业银行流水,超过前述期限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交付义务

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九、税费承担本次拍卖或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应缴纳的所有税收、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纳税义务主体或费用缴纳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十、风险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系无形资产,不组织看样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上拍机构、阿里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进行书面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向管理人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文件资料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胡律师:18780177161,任老师:13699445615四川德里福贸易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详情见公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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