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5 05:56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破)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应收债权11笔本金金额3777473.99元

(破)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应收债权11笔本金金额3777473.99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7628

23.82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0
起始日期
2026-08-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82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82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南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10
  • 结束日期:2026-08-11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枣园商业街4号
  • 评估价:23.82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清收的困难性和可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b><\/p>标的物名称<\/b>: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元公司)应收债权11笔,本金金额3777473.99元

详情见《资产清单》<\/span><\/span><\/span><\/p>起拍价:238215元,保证金:23821.5元,增价幅度:1191.08元

<\/span><\/span><\/span><\/p>拍品重要提示<\/b>:<\/span><\/span><\/span><\/p>1、<\/span>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b><\/b><\/span><\/span><\/span><\/p>荣元公司的应收债权账龄大都在5年以上,如发生时间为2007年、2010年、2016年、2018年等,管理人未发现荣元公司的催收记录,诉讼时效已经经过

除账龄较为久远之外,部分欠款单位的名称记载不祥或错误,无法充分证明其关联性,且无任何证据可以佐证,仅有荣元公司单方的财务记账

<\/b><\/span><\/span><\/span><\/p>2、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债权转让通知、公告、交付、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b>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b><\/span><\/span><\/span><\/p>4、应收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b>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下落不明情形;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span><\/span><\/p>5.拍卖成交之后法院不负责办理相关权利凭证,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根据本公告“九、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品交付”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滞纳金(如有),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b><\/b><\/span><\/span><\/span><\/p>6.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与管理人无关

详情见《资产清单》起拍价:238215元,保证金:23821.5元,增价幅度:1191.08元

拍品重要提示: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荣元公司的应收债权账龄大都在5年以上,如发生时间为2007年、2010年、2016年、2018年等,管理人未发现荣元公司的催收记录,诉讼时效已经经过

除账龄较为久远之外,部分欠款单位的名称记载不祥或错误,无法充分证明其关联性,且无任何证据可以佐证,仅有荣元公司单方的财务记账

2、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债权转让通知、公告、交付、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应收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下落不明情形;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拍卖成交之后法院不负责办理相关权利凭证,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根据本公告“九、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品交付”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滞纳金(如有),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6.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与管理人无关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止,每日9:00-11:30,14:30-17:00接受咨询,除上述时间,不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现场看样如需查阅相应债权资料,需提前联系管理人确定查阅时间,对于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只能查阅,不得进行复制、拍照、录像等

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任律师15315317964)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因拍卖变卖及标的物转让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滞纳金(如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相关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管理人不予负责

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产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可出具收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滞纳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增加的风险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2、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之后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拍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视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03040301421008718,开户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品交付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债权转让通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因拍卖标的债务人还款导致拍卖标的金额减少及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偿债能力降低,与债权相关的担保、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等一切不利后果

管理人将记账凭证复印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履行了全部交付义务(签订拍品移交清单)

十、特别提醒1、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破产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2、请竞买人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拍卖平台反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应收债权明细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所载的全部详细内容,了解相关拍卖流程与操作方法,并咨询管理人,核查拍卖标的的权利负担与瑕疵,未咨询核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3、根据淘宝阿里拍卖平台规定,买受人通过该平台参拍且竞价成功的,将产生软件服务费,该软件服务费不包含在起拍价与成交价内,需由买受人另行向拍卖平台系统支付

4、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处置债务人破产财产,关于标的物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管理人咨询:任律师15315317964;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24层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8月10日10时至2026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请竞买人注意,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7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办理后,管理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手续上传至淘宝后台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将认定实际竞买人为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即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关于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根据淘宝阿里拍卖平台规定,买受人通过该平台参拍且竞价成功的,将产生软件服务费,该软件服务费不包含在起拍价与成交价内,需由买受人另行向拍卖平台系统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咨询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03040301421008718,开户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十一、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原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因原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特别提示: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公告、交付、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可能所发生的全部税费、滞纳金、罚款等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物品、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八、咨询电话:管理人咨询:15315317964(任律师);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24层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枣园商业街4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