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其它<\/span><\/div>债权本金:<\/span>2989.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4765.24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9.3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7773.54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5-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截至基准日<\/font>2026年5月31日,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7,773.5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989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4,765.24万元,垫付费用合计人民币19.30万元
<\/font><\/span><\/p>上述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位于集贤县集贤镇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font>61,4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113.07平方米,保证人为许秀臣、张维涛、张维玲、李婷婷
<\/font><\/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竞买公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现将公开竞价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人”)持有的对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7,773.5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989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4,765.24万元,垫付费用合计人民币19.30万元
上述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位于集贤县集贤镇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1,4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113.07平方米,保证人为许秀臣、张维涛、张维玲、李婷婷
二、交易条件竞买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竞价前一天,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0万元三、竞买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资产瑕疵声明本公告的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双鸭山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黑05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报名和参与竞买方式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
2.竞价方式:竞价人通过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搜索标的资产名称进入竞价页面,按照平台相关规定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及完成材料完备性审核
竞价人需仔细阅读标的资产竞价页面中所有内容此标的资产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保证金支付账户如下: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宣桥支行账号:35000205290273070283.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4.公告期限:2026年7月6日至7月8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官方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
5.竞拍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至12时(若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6.竞价规则(1)竞价公告期满后,成功报名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买
买家有多次加价机会,由起始价依次向上加价,竞价结束后价高者得(2)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具体费率以平台实际收取为准)由竞买人支付
(3)如有2人以上竞拍时,采用增价方式竞价,竞价阶梯为10万元,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4)转让人转让债权的价格中已充分考虑上述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情况,为此,竞买人同意参与竞买时,需要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全部瑕疵,且上述债权资产产生的转让人及原转让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滞纳金等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5)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资产进行独立尽职调查及商业判断,在受让标的资产后,竞买人及竞买人的后手交易主体不得向转让人及原转让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违约责任
(6)竞买人负有配合转让人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义务,包括按照转让人要求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资金来源、交易目的及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转让人需要的任何资料与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给转让人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
竞买人应确保合作期间持续满足转让人反洗钱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持续识别及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需要,及时向转让人提供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变更情况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706571、0451-8271855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
特别声明:上述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信息联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取详细资料,联系方式为0451-82718551,竞买须知详见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7月6日竞买须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7月9日9时至2026年7月9日12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转让标的:持有的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资产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至2026年7月9日12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人民币1169.60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需在竞价开始前24小时提交《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承诺书》
9.竞买人需信誉良好,具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可以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拍卖该不良资产
10.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11.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有权扣收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组织重新竞价
12.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竞买人应清楚知悉所竞拍标的物为不良资产,标的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转让方及其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实际不良资产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标的不良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不良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不良资产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不良资产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不良资产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不良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不良资产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不良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不良资产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权属存在争议,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物经法院裁定变价后被冲抵部分或全部标的债权,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不良资产项下抵押担保被司法机关确认无效;标的不良资产项下抵押担保或债务人资产已被执行或已被裁定抵债
(11)标的不良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部分标的债权已经法院裁定以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折价抵偿;(13)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不良资产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及保证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不良资产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标的不良资产的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不良资产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标的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可能存在债务人、保证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涉嫌刑事犯罪而影响标的不良资产受偿等瑕疵;标的不良资产项下抵押资产因被执行而变现的执行回款被执行法院提存导致可能无法收取该部分执行回款;(21)标的不良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2)竞买成功后竞买方是审慎的购买者,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对标的不良资产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已对受让标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23)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在此确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未就标的不良资产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竞买成功后竞买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资产及本次交易的风险,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基于独立慎重做出签署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不良资产
(24)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标的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强制执行申请权灭失、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致使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标的不良资产《资产转让协议》表述的资产金额以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实物资产价值贬损等,以至于竞买成功后竞买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25)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如因原债务人已注销、诉讼已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债务人已被法院裁定破产终结等原因,导致相应债权实际已灭失的“资产”
竞买成功后竞买方认为该类资产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债务人自身之过错或过失,从而使该类“资产”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竞买成功后竞买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类资产构成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标的
(26)竞买成功后竞买方理解并同意:任何情况下,竞买成功后竞买方都无权基于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让的标的资产以任何理由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或原债权银行(含其分支机构,下同)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并且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应当在与其继受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其继受方不能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转让给竞买成功后竞买方的资产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或原债权银行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如果该继受方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或原债权银行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竞买成功后竞买方承诺赔偿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或原债权银行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
(27)竞买成功前、后竞买方均已仔细阅读了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并有机会对本《债权转让协议》的条款提出意见
本《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即放弃基于本《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本《债权转让协议》或申请本《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28)竞买成功后竞买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中国现行有关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并自愿遵守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政策
13.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