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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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 <结束>

资产编号:11429289

2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5
起始日期
2026-07-26
结束日期
重新拍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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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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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0万元
  • 单价:0.4826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25
  • 结束日期:2026-07-26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乡永红村
  • 评估价:2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重新拍卖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产权年限:('', '')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出售
    延时周期:延时,延时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50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36770595.78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308246.32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52078842.1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5-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span>债权<\/span>,<\/span>截<\/span>至<\/span>202<\/span>6<\/span>年<\/span>5<\/span>月<\/span>31<\/span>日,该<\/span>债权资产<\/span>剩余本金<\/font>15,000,000.00元<\/font><\/span>,<\/span>表外利息<\/font>26,769,345.78元,垫付诉讼费308,246.32元,孳生息<\/font><\/span>10<\/span>,<\/span>001<\/span>,<\/span>250<\/span>.00元<\/span>(以日万分之<\/font>2.1计算)<\/font><\/span>,债权合计<\/font>5<\/font><\/span>2<\/span>,<\/span>078<\/span>,<\/span>84<\/span>2.1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哈尔滨中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人为哈尔滨嘉泰鸵鸟养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鸵鸟养殖),抵押物位于黑龙江省双城市永胜乡永红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宗地面积518,602.59平方米(777.9亩),双国用(籍)字第00164号,已办理他项权利(地上构筑物抵押时为在建工程,无房产证,未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号为双他项(02)字第002号,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五荒地,使用期限至2026年<\/span>6<\/span>月<\/font>9日止,目前<\/font><\/span>仍<\/span>处于闲置状态<\/span>,<\/span>截至挂牌时点土地使用权已过期<\/span>

<\/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7月25日10时至2026年7月26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二、重大事项披露: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7、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一旦买受人参与竟价,即视为清楚并接受转让债权中的上述瑕疵,愿意接受并承担有关投资风险

三、挂牌价格:起始价25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本项目设置保证金为20万元,竞买人需按淘宝网竞价系统规则按时交纳保证金

若项目成交,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支付价款受让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余款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我司支付违约金

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买受人原汇款账户,此期间不计利息

六、咨询与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债权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价转让项目基本情况: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债权资产剩余本金15,000,000.00元,表外利息26,769,345.78元,垫付诉讼费308,246.32元,孳生息10,001,250.00元(以日万分之2.1计算),债权合计52,078,842.1元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哈尔滨中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人为哈尔滨嘉泰鸵鸟养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鸵鸟养殖),抵押物位于黑龙江省双城市永胜乡永红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宗地面积518,602.59平方米(777.9亩),双国用(籍)字第00164号,已办理他项权利(地上构筑物抵押时为在建工程,无房产证,未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号为双他项(02)字第002号,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五荒地,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9日止,目前仍处于闲置状态,截至挂牌时点土地使用权已过期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0451-53623007、53603025,联系人:姜先生、杜先生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哈尔滨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竞买起拍价:起始价25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黑龙江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黑龙江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债权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六、保证金规则:(一)本项目设置保证金为20万元,竞买人需按淘宝网竞价系统规则按时交纳保证金

若项目成交,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支付价款受让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余款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我司支付违约金

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买受人原汇款账户,此期间不计利息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黑龙江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八、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已经对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黑龙江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一旦买受人参与竟价,即视为清楚并接受转让债权中的上述瑕疵,愿意接受并承担有关投资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长城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长城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长城黑龙江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长城黑龙江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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