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6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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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享有的新疆温贸华域棉业有限公司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440239

0.0021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6-07-15
起始日期
2026-07-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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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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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2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15
  • 结束日期:2026-07-21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新湖农场
  • 评估价:242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占用、涉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清偿
    教育学校:新疆五家渠新湖农场新棉西路大学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8307912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8120284.76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91199404.7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3-17<\/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新疆温贸华域棉业有限公司,91659004MA78DKDN3L,棉花加工;籽棉收购,皮棉购销,棉副产品的购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五家渠新湖农场新棉西路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419号<\/p><\/span><\/div><\/div><\/div><\/div>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现对新疆温贸华域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温贸棉业”)不良债权公开竞价转让,诚邀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现将债权情况简述如下:一、债权情况(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依法享有对新疆温贸华域棉业有限公司债权项下全部权益,截至2026年3月17日,债权本金8,307.91万元,利息812.03万元(上述债权金额截至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二)债权担保情况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

1、抵押担保:(1)温贸棉业名下坐落于第六师新湖农场工业用地和厂房

(2)温贸棉业名下机器设备

2、质押担保:(1)温贸棉业名下籽棉、皮棉、棉籽

(2)温贸棉业公司股东100%股权质押

3、保证担保:保证人王贤望、全小娟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三)债权瑕疵或风险1、本次转让债权以基准日现状、现有档案资料现状对外竞价转让,转让方已如实披露拟转让债权、抵押资产、质押资产、保证人相关现有档案信息,但不保证标的不存在未披露隐性瑕疵

所有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实地核查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主体资质、资产权属、查封、占用、涉诉、执行等全部情况,参与竞价即代表已完成全面尽调、自愿接受标的全部已知及未知瑕疵风险

2、抵押登记担保金额小于债权本息总额风险,本标的项下不动产/动产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载明的担保限额低于债权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债权总额

后续司法处置抵押物时,优先受偿范围受登记金额约束,超出登记担保额度部分债权无法通过抵押物优先受偿,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债权不能足额受偿损失

3、标的项下设置动产质押担保,存在质押物未实际交付占有、质押物存放地点不明、质押物灭失、损毁、被擅自处置、重复质押、权属归属存疑、无法盘点确权等情形,动产质押权利客观存在无法实现优先受偿的重大风险,买受人受让债权后极有可能无法通过处置动产质押物获得清偿,该部分担保权益可能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价成交、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买受人不得以本公告已披露或未披露的债权瑕疵、抵押不足值、动产质押灭失、保证人无代偿能力等任何事由,向转让方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亦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撤销、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主张转让行为无效、拒付成交价款,自愿放弃前述全部抗辩权利与索赔权利

5、转让标的基准日之后产生的资产价值变动、资产灭失、政策变动等衍生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债权金额最终以法律文件或相关债权文件为准

二、处置方式:通过阿里资产拍卖网公开竞价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日期: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9日五、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

六、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2026年7月21日10:00

七、交易条件:竞买起拍价21,000,000.00元,保证金:2,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一次性全额付款

竞价结束确认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于签署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物权资产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联系人:张先生、唐先生联系电话:0991-2828403邮政编码:830002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991-2827952《竞价须知》一、竞拍标的: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依法享有对新疆温贸华域棉业有限公司债权项下全部权益,截至2026年3月17日,债权本金8307.91万元,利息812.03万元(上述债权金额截至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二、竞买起拍价21,000,000.00元,保证金:2,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2026年7月21日10:00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标的资产情况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2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五、该资产处置有一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网络竞价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可线下缴纳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确认本轮竞价人为买受人且签署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牟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后,在价格不高于底价的情况下,竞买人未参与报价;7.竞买人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二条竞买条件而支付保证金并竞买成功的

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5】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受人支付完毕债权转让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i、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买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使用权自移交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或风险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及风险,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0991-2828403,联系人:张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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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新湖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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