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19 18:2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等2笔不良债权资产

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等2笔不良债权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11652274

424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6
起始日期
2026-08-27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24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24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安顺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26
  • 结束日期:2026-08-27
  •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鸡场坡乡
  • 评估价:424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而导致对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https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价须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定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https://zcpm.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债权要素(一)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二)标的债权: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管理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的2笔不良债权资产,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如下表:序号债务人名称债权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元)代垫费用(元)保证人抵质押物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512,000,000.00359,805,653.92/张文立、蔡亚娟、张文政、李晓玲、张文波、杨晖、张文学、张剑鹰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普定县龙场乡打磨冲煤矿采矿权及西秀区蔡官镇安谷铁龙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2、张文学、蔡亚娟、张文立、张文波、张文政所有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383,271,737.89180,804,957.181,055,897张文政、张文立、张文波、张文学、蔡亚娟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鸡场坡乡普盛煤矿采矿权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八寨镇大梨树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2、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604,521.67‬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债权本金及欠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

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3.以上内容由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竞买条件1.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不良资产现状转让,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及从权益等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等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

2.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我方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3.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供相关主体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规访谈事宜(买受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并签订不违反交易条件的相关承诺书及《债权转让协议》

4.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请于竞拍前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知悉且认可本竞买须知全部内容并受本须知约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竞价成功无条件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如附件且不接受修改,其他交易安排、具体权利义务依照双方最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三、报名与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竞买前登录京东拍卖网报名并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公告期至竞价结束前均可报名,并受理竞买人的报名资格咨询等

若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竞买人仅需将剩余成交价款在规定时间内划转至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若竞买人竞价失败,则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四、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具体规则如下:1.本次竞价设置起拍价与保留价,保留价对外不公开,最终竞拍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截至公告期满仍未有意向人报名成功或无人报名,无人出价则视为本次竞价失败

2.从起始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万元

3.网络竞价时间为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拍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拍卖网系统时间为准4.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时,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且竞价者按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合规访谈等内部程序后方能确认成交

若在补登公告期间,出现新的意向受让方且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出具书面意向参与函,并通过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资格审查,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将重新进行5个工作日公告后,在京东拍卖平台再次进行竞价拍卖

竞价规则与前述一致5.本次网络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向京东平台支付,具体以京东公示收费标准为准

五、签约及付款期限线上竞价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需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便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合规访谈(竞买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签订相关承诺书、《合规访谈问卷》等文件资料,方可向竞买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竞买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缴纳至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

六、违约事项若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开展资格审查,或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或未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国有企业可不开展合规访谈);或未按时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署相关承诺、合规访谈问卷及《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期足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并收取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包含竞价成交后受让人应向网络平台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按照网络平台的要求另行缴纳)

同时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低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的,则本次竞买人应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七、重大事项与瑕疵披露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人受让后主张权利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买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标的债权以现状转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及从权益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买受人自行研判

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偿债冲抵顺序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判断: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可能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可能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可能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可能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可能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可能因案外人主张权益而被法院排除执行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如有),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债务人、担保人等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如有)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等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等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债务人、担保人等可能存在其他涉诉、涉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21.债务人名下煤矿采矿权未正常经营生产,且本标的债权已查封;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煤矿采矿权存在欠付资源价款情况,前述抵押物均系债务人受让取得,可能存在转让价款未支付完毕等债务纠纷;22.标的债权、保证责任、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权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具体受偿金额、保证责任范围、抵质押物优先受偿范围等可实现权益以原交易文件、抵质押登记信息、资产现状、执行阶段司法确认为准

23.标的债权申请司法执行后,对被执行人部分财产线索进行查封主要为房产、煤矿采矿权,查封期限、查封资产现状、是否有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具备可执行性,买受人自行了解、判断;24.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八、其他事项1.本债权项目存在风险及瑕疵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

公告期内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访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现场咨询2.交易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如交易不成功,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3.受让方不得折价转让给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咨询电话:0851-8550368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0楼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8月18日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管理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的2笔不良债权资产,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如下表:序号债务人名称债权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元)代垫费用(元)保证人抵质押物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512,000,000.00359,805,653.92/张文立、蔡亚娟、张文政、李晓玲、张文波、杨晖、张文学、张剑鹰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普定县龙场乡打磨冲煤矿采矿权及西秀区蔡官镇安谷铁龙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2、张文学、蔡亚娟、张文立、张文波、张文政所有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383,271,737.89180,804,957.181,055,897张文政、张文立、张文波、张文学、蔡亚娟1、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鸡场坡乡普盛煤矿采矿权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八寨镇大梨树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2、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604,521.67‬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债权本金及欠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

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3.以上内容由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网络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享有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2笔不良债权,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定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m.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为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公开竞价债权及数量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债权本金及欠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

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3.以上内容由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参与方式  意向竞买人通过京东拍卖网络平台(https://zcpm.jd.com)参与,意向人可登录网站查阅具体信息

  三、竞买条件  1.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不良资产现状转让,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及从权益等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等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

  2.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我方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3.竞买人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进行资格复核、合规访谈事宜,并签订不违反交易条件的相关承诺书及《债权转让协议》,如竞买人不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取消其竞买资格

  4.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请于竞拍前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  公告期为2026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均可报名,并受理竞买人的报名资格咨询等,报名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报名成功与否以京东网站为准

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撤回本次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六、签约及付款方式  线上竞价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需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便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合规访谈(竞买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签订相关承诺书、《合规访谈问卷》等文件资料,方可向竞买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竞买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缴纳至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

  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默认已明确知悉且认可本公告内容及《竞买须知》等内容

其他事项请详阅《竞买须知》  七、其他事项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周先生、帅女士,联系电话:0851-855361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联系电话:0851-8550502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0楼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6年8月18日竞价须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定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https://zcpm.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债权要素(一)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二)标的债权: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管理的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的2笔不良债权资产,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如下表: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债权本金及欠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

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3.以上内容由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竞买条件1.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不良资产现状转让,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及从权益等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等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

2.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我方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3.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供相关主体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规访谈事宜(买受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并签订不违反交易条件的相关承诺书及《债权转让协议》

4.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请于竞拍前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知悉且认可本竞买须知全部内容并受本须知约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竞价成功无条件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如附件且不接受修改,其他交易安排、具体权利义务依照双方最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三、报名与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竞买前登录京东拍卖网报名并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公告期至竞价结束前均可报名,并受理竞买人的报名资格咨询等

若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竞买人仅需将剩余成交价款在规定时间内划转至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若竞买人竞价失败,则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四、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具体规则如下:1.本次竞价设置起拍价与保留价,保留价对外不公开,最终竞拍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截至公告期满仍未有意向人报名成功或无人报名,无人出价则视为本次竞价失败

2.从起始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万元

3.网络竞价时间为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拍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拍卖网系统时间为准4.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时,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且竞价者按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合规访谈等内部程序后方能确认成交

若在补登公告期间,出现新的意向受让方且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出具书面意向参与函,并通过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资格审查,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将重新进行5个工作日公告后,在京东拍卖平台再次进行竞价拍卖

竞价规则与前述一致5.本次网络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向京东平台支付,具体以京东公示收费标准为准

五、签约及付款期限线上竞价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需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便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合规访谈(竞买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签订相关承诺书、《合规访谈问卷》等文件资料,方可向竞买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竞买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缴纳至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

六、违约事项若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开展资格审查,或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或未配合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国有企业可不开展合规访谈);或未按时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署相关承诺、合规访谈问卷及《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期足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并收取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包含竞价成交后受让人应向网络平台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按照网络平台的要求另行缴纳)

同时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低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的,则本次竞买人应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七、重大事项与瑕疵披露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人受让后主张权利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买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标的债权以现状转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及从权益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买受人自行研判

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偿债冲抵顺序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判断: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可能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可能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可能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可能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可能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可能因案外人主张权益而被法院排除执行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如有),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债务人、担保人等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如有)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等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等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债务人、担保人等可能存在其他涉诉、涉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21.债务人名下煤矿采矿权未正常经营生产,且本标的债权已查封;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煤矿采矿权存在欠付资源价款情况,前述抵押物均系债务人受让取得,可能存在转让价款未支付完毕等债务纠纷;22.标的债权、保证责任、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权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具体受偿金额、保证责任范围、抵质押物优先受偿范围等可实现权益以原交易文件、抵质押登记信息、资产现状、执行阶段司法确认为准

23.标的债权申请司法执行后,对被执行人部分财产线索进行查封主要为房产、煤矿采矿权,查封期限、查封资产现状、是否有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具备可执行性,买受人自行了解、判断;24.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八、其他事项1.本债权项目存在风险及瑕疵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

公告期内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访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现场咨询2.交易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如交易不成功,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3.受让方不得折价转让给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咨询电话:0851-8550368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0楼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6年8月18日债 权 转 让 协 议债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负责人:张旭东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0-23楼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1、 2026年6月16日,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贵州Y25253012-1号《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一笔债权及从权益等; 2022年6月24日,甲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ZCZR-2022-GZ-02号《资产转让协议》受让了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一笔债权及从权益等,由此甲方合法享有对债务人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的两笔债权及从权益,现甲方拟将该两笔债权及从权益转让给乙方

2、甲方同意一次性转让,且乙方同意一次性受让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标的债权的全部所有权、权益和利益

3、甲方在此强调,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4、乙方在此确认,其对标的债权进行了独立的尽职调查,现已对标的债权做了充分、必要的了解,并就标的债权的现状及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拟购买的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完全清楚、认可与接受

乙方经独立慎重判断决定签署本协议,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标的债权的现状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

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除非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涵义应解释为:1.1 “标的债权”:指截至交易基准日的主债权、从权利以及由此转化的其它相关权益的通称;标的债权同时包括基准日前发生的甲方、原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垫付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其他相关权益是指:交易基准日前,甲方原债权人因管理、处置需要可能已与《标的债权清单》中部分债务人(包括担保人)达成包括但不限于和解协议、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抵债裁定(如有),而这些协议并未履行完毕或抵债物未完成过户,因此,乙方受让的对该等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的债权,已从原始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项下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前述协议项下或法院生效裁定所对应的权利

相关信息见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 1.2 “转让日”:指本协议生效后标的债权付款日,即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且甲方已足额收到全部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

1.3 “交易基准日”:指甲方确定的计算标的债权账面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截止日,系2026年6月30日

1.4 “过渡期”:指交易基准日(不含该日)至转让日(不含该日)的期间

1.5 “债权文件”:指甲方持有的与确认和行使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有关的协议、合同、权利凭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等文件

甲方对债权的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批文件、为内部程序而进行的法律、财务尽调、评估文件等)不属于债权文件的范围之内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转让2.1 甲方同意按照标的债权的现状向乙方整体出让标的债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受让标的债权

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实际使用状况、债权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债权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

2.2 截至交易基准日,两笔标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叁仟陆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肆拾伍元玖角玖分(小写:¥1,436,938,245.99元),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捌亿玖仟伍佰贰拾柒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捌角玖分(小写:¥895,271,737.89元),欠息人民币伍亿肆仟零陆拾壹万零陆佰壹拾壹元壹角零分(小写:¥540,610,611.10元),代垫费用人民币壹佰零伍万伍仟捌佰玖拾柒元整(小写:¥1,055,897.00元)

在交易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及同意,甲方在本协议2.2条及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甲方根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数,下同)与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甲方对此等金额误差、记录错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利息数额以及迟延履行金金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甲方此次系按照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转让,若该等债权的有效性、金额与甲方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存在差别、误差,并不属于甲方违约

2.4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在转让日(无论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下同),自基准日起与债权有关的全部权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由此替代甲方享有债权并承担与债权有关的风险、费用、义务

2.5 在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标的债权发生现金收回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在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指示债务人及/或担保人直接向乙方支付; (2)在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在其已收到该等款项后,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而已由甲方垫付的费用后,转交给乙方;(3)其他甲方认为适合的方式

2.6 除上述现金流外,自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发生的非现金收益,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由甲方在交割期间一并转交乙方

第三条 债权转让价款及付款 3.1 债权转让价款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

3.2 付款3.2.1 乙方应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行为本身即意味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迟、拒绝支付或请求返还部分或全部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3.2.2 甲方的指定账户为:开户银行:户名:账户:3.3 交易保证金3.3.1 各方确认,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先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00)

3.3.2 乙方交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可相应充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

3.3.3 如果乙方存在违反《邀请函》、《公开竞价须知》、《竞价公告》、《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鸡场坡乡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