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3 01:1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破)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对孔祥存、赵香芝担保追偿权债权

(破)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对孔祥存、赵香芝担保追偿权债权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11791241

11.418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2026-09-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1.418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418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菏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
  • 评估价:11.418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竞价周期:4.竞价周期:2026年9月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font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font><\/span><\/p>1.Â<\/span>权利来源: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font>2020)鲁<\/font>1721<\/font>民初<\/font>5344<\/font>号民事判决书

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人,于<\/font>2025<\/font><\/span>年<\/span>12<\/span>月<\/span>31<\/span>日<\/span>通过保证金账户代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代偿本息合计<\/font><\/span>114189.86元(本金<\/font>61740.94<\/font>元,利息<\/font>52448.92<\/font>元)<\/font><\/span><\/b>,代偿后依法取得对债务人孔祥存、赵香芝的追偿权

<\/font><\/span><\/p>2.Â<\/span>执行情况:管理人已向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font><\/span>(<\/span>2026<\/span>)<\/span>Â鲁<\/font>1721执<\/font>2464<\/font>号;经法院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孔祥存、赵香芝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已于<\/font>2026<\/font><\/span>年<\/span>8<\/span>月<\/span>10<\/span>日<\/span>裁定<\/font><\/span>终结本次执行程序<\/font><\/span><\/b>,尚未收回任何款项

<\/font><\/span><\/p>3.Â<\/span>债权范围:包括代偿本金<\/font>114189.86元、依据法律规定计算的迟延履行利息、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全部判决书项下追偿权利

<\/font><\/span><\/p>4.Â<\/span>提示:本标的仅为追偿权债权,<\/font><\/span>属于权利类资产,<\/span>不是现金资产,无实物资产;预抵押房产对应的是原银行借款债权,<\/font><\/span>该追偿权标的不当然享有房屋抵押权<\/font><\/span><\/b>,竞买人应当自行厘清权利边界

<\/font><\/span><\/p><\/p><\/span><\/div><\/div><\/div><\/div>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对孔祥存、赵香芝担保追偿权债权的竞买公告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债权人会议财产变价方案,将于2026年9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对孔祥存、赵香芝的担保追偿权债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处置

1.权利来源: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2020)鲁1721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书

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人,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保证金账户代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代偿本息合计114189.86元(本金61740.94元,利息52448.92元),代偿后依法取得对债务人孔祥存、赵香芝的追偿权

2.执行情况:管理人已向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6)鲁1721执2464号;经法院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孔祥存、赵香芝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已于2026年8月1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尚未收回任何款项

3.债权范围:包括代偿本金114189.86元、依据法律规定计算的迟延履行利息、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全部判决书项下追偿权利

4.提示:本标的仅为追偿权债权,属于权利类资产,不是现金资产,无实物资产;预抵押房产对应的是原银行借款债权,该追偿权标的不当然享有房屋抵押权,竞买人应当自行厘清权利边界

二、竞价参数1.起拍价:114189.86元(代偿总额)2.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3.保证金:20000元4.竞价周期:2026年9月16日10:00至2026年9月1710:00,设置5分钟延时出价规则,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出价,自动顺延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新出价

5.成交价款支付: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处置

三、标的资料查阅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档案资料,如民事判决书、银行代偿付款凭证、执行受理通知书、终本裁定书、执行申请书等

管理人联系电话:13256647745/15905377979联系人:韩律师

意向竞买人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对标的债权的全面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线索、涉诉情况、主体存续状态、时效问题、抗辩事由等

管理人仅提供现有存档资料复制件,供参考之用,不负有主动尽职调查或提供额外信息的义务

四、特别重要风险提示1.回收风险:本标的为担保代偿形成的追偿权债权,按现状拍卖、现状转让

管理人不对该债权能否受偿、实际可回收金额做任何承诺与保证;债务人孔祥存、赵香芝案件已经终本,当前未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

2.竞买人自担风险:竞买人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全部瑕疵、风险,完成独立尽调,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不得以对债权金额、执行前景、资料完整性存在异议为由拒付价款、要求退款

3.后续维权费用及责任:债权转让后,所有与追索、恢复执行、变更申请执行人、诉讼、保全、律师代理、鉴定等相关的费用及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仅配合提供现有档案复制件,不负责办理执行主体变更、债务人催收、财产查控等后续事宜

4.债务人有权对追偿权行使抗辩、时效、抵销等法定权利,可能导致债权部分或全部无法实现,该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

阿里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按平台规则承担五、其他事项1.本次处置为破产财产网络公开处置,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由管理人独立组织,监督法院是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2.成交价款全额到账后,管理人将与买受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向买受人移交现有档案材料复印件

原始文件留存管理人处归档,不予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向债务人及执行法院履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处置;重新处置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悔拍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4.对本标的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1号竞买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开展本次追偿权债权网络竞价处置,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完整阅读本须知、公告、风险提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全部条款的完全理解和无条件接受

第一条标的现状本次处置标的为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孔祥存、赵香芝的担保追偿权债权,权利依据为(2020)鲁1721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书、银行代偿凭证,执行案号(2026)鲁1721执2464号,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收回任何款项

第二条竞价时间、出价规则1.竞价时间:2026年09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0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起拍价:114189.86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3.延时规则: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出现新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直至5分钟内无出价

4.至少1人有效报名并出价方可成交

第三条保证金与成交价款1.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未成交的,竞价结束后按平台规则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足额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支付,视为买受人悔拍,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重新处置标的,并有权向原买受人追偿两次拍卖的差价损失

第四条交割与资料移交1.全部价款到账后,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向买受人移交现有档案材料复印件;原件留存管理人归档,不移交

2.债权转让后,所有涉及变更申请执行人、通知债务人、恢复执行、催收、诉讼保全等全部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管理人仅配合提供现有已存档资料,不承担后续维权义务第五条风险承担1.债权类资产存在极高风险:债务人无财产、债务人抗辩、执行不能、执行变更受阻、诉讼败诉、时效争议等均可能造成债权零回收,全部风险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提供的判决书、凭证、执行文书等资料仅为历史档案,不代表对债权可实现性的担保,竞买人务必自行尽调

3.本次转让产生的全部税费、平台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其他1.竞买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自行确认自身参与债权受让的主体资质

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应当自行完成委托手续,产生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因网络故障、系统问题等平台风险,按阿里资产平台规则处理,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须知与竞买公告不一致的,以竞买公告为准

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1号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