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一、竞价标的(标的债权):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或“长城公司江西分公司”)持有的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7,232,714.32元
其中债权本金22,72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23,344,130.32元,加倍迟延履行金11,168,584.00元
(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借据、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序号债务企业名称债权本金(元)利息(元)加倍迟延履行金(元)担保方式保证人1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22,720,000.0023,344,130.3211,168,584.00抵押+保证童海涛、林琳琅、黎文福、洪根姩、黎遥、黎利、刘周丽娜、黎群、胡旺礼、上饶市联盛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和上饶市福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二、竞买起拍价:44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的,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一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参加竞价,竞价完成后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若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应按照京东拍卖资产网络竞价平台收费规则向京东支付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其规定为准
九、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拍卖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系统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债权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长城公司指定账户,在不违约的情况下可等额冲抵竞价款,竞买人与长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款项缴入指定账户(户名:“长城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洪阳支行),账号:14317201040002455)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债权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竞价人资格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三条及第十一条(一)款要求
十、违约责任(一)竞买人应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全部价款,逾期签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20万元不予退还,归“长城公司”所有,同时“长城公司”可将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竞买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任一应付款项的,“长城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竞买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对于逾期款项,每逾期一日,要求竞买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长城公司”支付违约金
(3)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继续支付转让价款,并有权宣布竞买人未付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的付款期限全部提前到期,要求竞买人立即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扣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条约定标准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等应付款项实际支付之日)
(4)“长城公司”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竞买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扣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再处置之日,再处置之日是指签订处置协议之日)
若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长城公司”损失的,竞买人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长城公司”再行处置标的债权,竞买人除应当承担第一次处置中甲乙双方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佣金、评估费、律师费等处置费用外,还应当补足再行处置价款低于本协议确定的转让价款的差额
在“长城公司”未能就标的债权完成再次转让(以“长城公司”收到再次转让的全部转让价款为准)前,竞买人将不得要求“长城公司”退回已支付的款项
竞买人同意在“长城公司”再次处置标的债权后,就佣金等处置费用、违约金、差额补足赔偿款或赔偿款等各类竞买人应付未付款项,“长城公司”有权自行从竞买人已交纳的款项中抵扣,竞买人不得要求返还
如抵扣后存在剩余的,“长城公司”无息退回竞买人;抵扣后仍存在竞买人应付未付款项的,“长城公司”有权继续向竞买人追索差额部分
为避免歧义,“长城公司”要求解除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有权同时要求竞买人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没收竞价保证金
如“长城公司”行使前述权利之后仍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的,仍有权要求竞买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若后续查明竞买人违反本竞买须知第三条、第十一条约定进行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竞买人须将债务人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应履行的全部还款义务与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的差额部分作为赔偿款支付给“长城公司”
(四)资产竞买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后,请竞买人到“长城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一、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具有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三条“竞买人条件”相关要求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竞买人付款方式应为一次性付款,在参与竞价前缴纳足额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具体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公司”已经对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
(二)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进行现状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瑕疵或风险:(1)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债权明细表》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且因“长城公司”并非标的债权的原始权利人,“长城公司”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标的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b.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长城公司”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协议附件一载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c.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停业、死亡、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存在股权被他债权质押、冻结等情形;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大量涉诉、被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等惩罚措施或处于失联状态、存在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d.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存在因已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部分/全部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或不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e.标的债权文件及其涉及的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如有)、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的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存在、无效、未生效、被撤销、已全部/部分履行、解除抵押、灭失、或已过诉讼时效、担保期间、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等风险;f.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存在不完整、不真实、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缺失、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g.担保物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毁损/灭失、欠缴税费、欠付工程款、不能实际占有等情形;h.担保物、抵债资产(协议抵债且未办理过户)及债务人、担保人其他资产存在重复抵押、被查封、被转移或发生灭失、毁损(倒塌)、部分抵押土地被他人建筑物占用、使用、对外租赁(且租期不详)、设定居住权、存在住户暂难以处置、或存在欠缴税费或土地出让金、未结在建工程款、实缴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抵押物不完整、无相关权属证明、协议已失效或无效、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已荒废、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i.借款合同存在约定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j.担保合同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k.涉诉标的债权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仲裁)主体、相关诉讼、仲裁、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仲裁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l.标的债权事实上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m.抵押物于2022年被临川公安刑事查封,现查封已过期
“长城公司”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长城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四)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复利等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五)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长城公司”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表述的债权金额以及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及存在司法裁判区域性,由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长城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至交割日之间进行处置或者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承担者向“长城公司”还款,扣除已发生的处置费用后等额冲抵转让价款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对标的债权进行处置而发生的相关处置费用(除长城公司江西分公司经内部审批确定自行承担的费用外)由竞买人承担(具体以《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七)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长城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长城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长城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长城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长城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长城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791-86831568、0791-86836839;联系人:饶先生、舒先生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06号附件3:标的情况表(标的债权)标的情况表(标的债权)标的债权调查情况表项目名称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诉讼情况已诉讼、已执行执行案号/诉讼案号债权本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债权总额57,232,714.32元
其中债权本金22,72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23,344,130.32元,加倍迟延履行金11,168,584.00元
(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借据、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借款人1情况借款人名称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地区上饶市行业借款人经营情况已停业其他保证人1保证人名称童海涛、林琳琅、黎文福、洪根姩、黎遥、黎利、刘周丽娜、黎群、胡旺礼、上饶市联盛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和上饶市福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保证人情况介绍保证人多为关联企业及股东抵质押物1抵质押物名称不动产资产类型商业房产所在地上饶市信州区钟灵路2号四楼建筑面积2060.75㎡土地面积资产使用现状空置抵押顺位第一顺位查封顺位其他长城公司江西分公司持有江西省恒博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2026年6月30日,债权总额57,232,714.32元
其中债权本金22,72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23,344,130.32元,加倍迟延履行金11,168,584.00元
(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借据、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