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8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淘宝网”(法院账户名: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97/03)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库车市二八台农场22890.07 亩7宗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土地:1,013,848, 39元,地上附着物:29,984,709.09元,评估总金额:131,369,548.09元
起拍价:99840856.55元,保证金:15,0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及400,000元的整倍数
宗地一(库国用(2015)第1282号):3333333.33㎡(5000亩,其中有未利用地1739.88亩),为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11月16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棉花),宗地达到“田、林、路、渠、桥、涵、闸”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宗地二(库国用(2015)第1283号):825417.0㎡为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4月29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棉花、青杨),宗地达到“田、林、路、渠、桥、涵、闸”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宗地三(库国用(2015)第1284号):1468967.6㎡为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4月29日
现状用途为未利用地宗地四(库国用(2015)第1285号):1038948.1㎡为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4月29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 (主要种植小麦),宗地达到 “田、林、路、渠、桥、涵、闸 ”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宗地五(库国用(2016)第0950号):2579197.24㎡为被执行人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5月25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棉花)宗地达到 “田、林、路、渠、桥、涵、闸 ”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宗地六(库国用(2016)第0951号):2680840.16㎡为被执行人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5月25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西梅、红枣、青杨)宗地达到 “田、林、路、渠、桥、涵、闸 ”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宗地七(土地承包合同书):3333333.33㎡(5000亩,其中有未利用地1781亩)为被执行人以承包经营方式取得的农业生态用地,终止日期为2079年3月28日
现状用途为农用地,该宗地上有附着物:8间砖混结构的临建,1间临建仓库
宗地达到 “田、林、路、渠、桥、涵、闸 ”等设施初步基本配套,土壤熟化程度基本达到种植的现状条件
地上附着物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沟槽,水井,果树,防风林,机器设备,车辆等,具体内容及资产清单请查看评估报告附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产可能存在拖欠的税费、水电气、供热费、物业欠费等费用;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辅拍机构均不承担一切责任
本标的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依法承担
请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情况及费用地上出租的租金部分,拍卖成交当日之前已缴纳的,归被执行人所有,之后缴纳的租金,归买受人所有
7块土地具体详情见下表:土地使用权人: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座落土地性质土地证编号 土地证面积(㎡) 亩数 地号 图号 剩余使用年限 库车县二八台农场5队出让库国用(2015)第1282号 3,333,333.33 5,000.00 D -09-57 4625.00-487.50 37.58库车县二八台农场六队出让库国用(2015)第1283号 825,417.00 1,238.13 D-09-033 4637.50-475.00 37.02库车县二八台农场六队出让库国用(2015)第1284号 1,468,967.60 2,203.45 D-09-035 4637.50-475.00 37.02库车县二八台农场六队出让库国用(2015)第1285号 1,038,948.10 1,558.42 D-09-034 4637.50-475.00 37.02库车县二八台农场租赁库国用(2016)第0950号 2,579,197.24 3,868.80 D-11-018 4624.00-28490.00 39.08库车县二八台农场租赁库国用(2016)第0951号 2,680,840.16 4,021.26 D-11-021 4624.00-28490.00 39.08库车县二八台农场五队向西南两公里处承包土地承包合同书 3,333,333.33 5,000.00 56.92 合计 15,260,036.76 22,890.07 7块土地以出让、租赁、承包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农业生态用地、农业用地
部分宗地上种植有果林(西梅,小白杏,红枣),青杨防护林部分宗地种植棉花、小麦等经济作物
农场5队、6队都建有农业作业补给站,存放农业机械和工具物料其地上建筑物可供工人居住
7块土地剩余年限较长,取得方式为:其中4块土地为出让,2块土地为租赁,1块土地为承包
防风林、田、林、路、渠、桥、涵、闸、住房等地面基础设施完善7块土地中有部分宗地存在租赁情况,若拍卖成交,买受人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合同到期(买卖不破租赁)
具体祥见下表: 序号承租方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总价(万元)付款方式备注对应土地证1王京*265.502018年8月1-2027年12月31148.68每年12月15日前支付2018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租金,2021年为300元/亩,2022年为500元/亩,2023年为800元/亩,2024-2027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亩,2022年起,每年按照乙方当年所得利润,上缴甲方20%利润分成作为租金,上缴利润每亩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库国有(2016)地0951号2王时*265.502018年8月1-2027年12月31148.68每年12月15日前支付2018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租金,2021年为300元/亩,2022年为500元/亩,2023年为800元/亩,2024-2027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亩,2022年起,每年按照乙方当年所得利润,上缴甲方20%利润分成作为租金,上缴利润每亩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库国有(20⑹地0951号3新疆*专业合作社2,300.002018年8月1-2027年12月311,288.00每年12月15日前支付2018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租金,2021年为300元/亩,2022年为500元/亩,2023年为800元/亩,2024-2027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亩,2022年起,每年按照乙方当年所得利润,上缴甲方20%利润分成作为租金,上缴利润每亩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土地承包合同书:库国有(2016)地 0951 号4王晓*1,950.002018年12月31-2023年11月30390.00每年2月20日前支付当年 租金的60%, 10月30日前第一年每亩350元,第二年至第四年每亩400元,第五年每亩450元
库国有(2015)第1283号:库国有 (2015)第1285号5宋庆*6,218.332020年1月1-2024年12月312,322.27每年3月5日前支付当年 50%的租金,11月1日前支付当年剩余的50%租金一类地实际种植面积5431.2亩,单价600元/亩,二类地实际种植面积387. 13亩,单价前三年400元/亩,后两年600元 /亩,三类地测绘面积565. 28亩,第一年免租金试种棉花,第二年双方根据种植的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后续四年承包约定
补充协议:三类地:南区SB29-SB43,实际种植面积400亩,从2021年开始变更为二类地,承包时间为2021 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租金按照单价前二年30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最后一年500元/亩.库国有(2015)第1283号:土地承包合同书:库国有(2016)地0950号6马贺*1,300.002021年1月1-2024年12月31186.40每年3月31日前支付当年50%的租金,11月30日前620亩,第一年300元/亩,租金每年递增100元/亩:另680亩,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200元/亩,第三外400元/亩,第四年500元/亩
库国有(2016)地0951号:土地承包 合同书 地上附着物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沟槽,水井,果树,防风林,机器设备,车辆等,具体内容及资产清单请查看评估报告附件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事宜请联系拍卖辅助),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收款账号:623263830010212853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南大街支行,行号:104891001056),注:打款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标的物名称及案号
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市乌喀路4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language=zh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金、保证金、竞拍价格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1&language=zh3、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模拟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notice/3370094504.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2.a85d644d6V3Ebk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先生180 1687 5540 0991-2305287辅助机构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998-6122辅助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2号新时代高层A座1405室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30日
库车市二八台农场22890.07亩7宗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