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1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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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9破2号四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4633373

15640.56万元
用途
7820280000%
折扣率
2023-08-1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640.5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3-08-15
  • 结束日期:2023-08-16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凤路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78202800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流拍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
    楼栋总数:3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价变卖公告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9)川19破申4号四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由于集洲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经三次公开拍卖均告流拍,流拍价格为156405600元,管理人现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其进行公开竞价变卖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一)标的概况1.标的内容:集洲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金堂县赵镇金凤路558号的两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金堂国用(2012)第8907号、第8908号】(详见《评估报告》)

2.变卖标的所涉优先性债权共计171148465.39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20287856.11元及担保债权150860609.28元

3.变卖标的宗地内有“已完工基坑”

4.变卖价:156405600元

二、变卖方式(一)本次变卖为整体变卖,由竞买人书面报价竞买

(二)若仅有一人竞价的,等于或超过变卖价作为最高报价成交,低于变卖价的,经管理人、优先债权人一致同意后方可成交

(三)多人报价的,价高者得

多人报价相同的,本案债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报价相同的竞买人中没有本案债权人的,由先提交《报价函》的竞买人者竞得(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四)若最高报价扣除税费(按现行税收政策测算)后不能覆盖优先债权金额,优先债权人享有以物抵债的选择权

(五)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

三、报价(一)报价方式有意向的竞买人应在变卖期限内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报价文件进行报名登记(须全部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组织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5.报价函(详见附件)

6.保证金转账凭证(二)保证金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圆整),预交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623281373000007791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白云台支行,开户联行号:105675800042】,并备注“集洲土地变卖保证金”

仅提交报价文件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始未报名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在15日内无息退还

(三)管理人接收报价文件地址:联系人:肖律师电话:13890698321地点:四川省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楼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意向竞买人认为有必要的,请自行开展现场看样或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在变卖期限内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17:00)接受电话咨询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自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将成交款一次性全部缴入前述账户

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选择其他竞买人或另行组织变卖

七、特别提醒(一)若最高报价扣除税费(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测算)后不能覆盖优先债权金额,优先债权人享有以物抵债的选择权

(二)本次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对于本次变卖成交后因办理产权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测绘费、办证费等,由出让人和买受人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四)本次变卖所涉如下交易成本全部由竞买人(买受人)承担,不包含在报价(交易价款)之中,包括但不限于:1.因咨询、看样等为参与竞价产生的支出;2.其他为参与竞价或实现交易所需支付的费用

(五)除本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交易及产权过户所涉税、费等自行调查核实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标的及交易成本的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六)因债务人管理的各种资料被洪水毁灭,管理人掌握的资料来源于到相关部门查档,故,成交后,管理人只负责向人民法院提请出具裁定文书,裁定文书交付给竞买人或以物抵债人后,即视为符合本竞卖公告条件现状交付

(管理人印鉴)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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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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