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9-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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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南湖公园北大门的服务配套设施楼的20年经营收益权 <结束>

资产编号:4888775

7302.1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10-07
起始日期
2023-10-08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686.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302.17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南宁市
  • 用途:收益权
  • 起始日期:2023-10-07
  • 结束日期:2023-10-08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公园北大门
  • 评估价:768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车停车位调整为停车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无备注1、
    查封情况:查封期限:三年
    看样时间:看样登记。注:工作日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永凯春晖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1座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项目消防验收时,因消防车转弯半径不足,已将设在消防通道处的9个停车位取消

因原规划位于游客服务中心正前方海绵化铺装上的2个机动车停车位占用消防通道出口,应将该2个车位取消;2、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南湖公园服务配套设施楼国有土地出租收益金有关意见的复函,除拍卖成交款外,另由买受人向南湖公园缴纳土地收益金(再由南湖公园向自然资源局代缴土地出让金较高幅度可达780598.15元/年,具体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以实际申报出租情况为准

)3、服务配套楼正前方及后方有基地沉降现象,对主楼不造成影响,由买受人自行修缮

4、服务配套楼设有1座变压器,位于车行出入口,星湖路辅道旁

该变压器为服务配套楼附属物,由买受人负责变压器的维护管理工作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一、查封期限:三年(2022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二、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三、该不动产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四、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区位描述:1、坐落:南宁市南湖公园北大门的服务配套设施楼的20年经营收益权(自拍卖成交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2、总建筑面积14340.60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计容建筑面积为10858.5平方米,地下一层不计容建筑面积3482.10平方米;3、周边详情:周边详情以实际看样为准

)对南宁市南湖公园北大门的服务配套设施楼的20年经营收益权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时00分到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起拍价:73021750元人民币,保证金:1460435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5000元人民币

三、如需预约看样,请在开拍时间截止十天前加微信预约登记,并编辑信息(信息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至18307712220微信手机号作为看样登记

注:工作日时间内接受来电咨询,看样、咨询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咨询):(黎助理)18307712220微信同号、0771-5737831、400-8284666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

投诉电话:0771-5679870;投诉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青秀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176112010106342979),买受人凭拍卖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余款的转账记录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二楼立案服务厅6号窗口收费处领取相关票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如拍卖成交余款需要以拍卖按揭贷款方式来支付的,应自行到相关银行咨询贷款资质及贷款发放时间等事宜,并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法院递交余款延期交纳申请书,本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处理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1、中信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李经理18376740079、罗经理15507813694;2、兴业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汪经理15578060940、罗经理15578002016、戴经理19163768787,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5号兴业银行大厦四楼零售信贷部;3、信用社“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覃主管0771-2392208、13558119036,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0号永凯春晖花园B区一层农村信用社;4、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赵经理18577771097、齐经理15578993137、苏经理13481168602;5、工商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黄经理13977192116、杨经理13517812796、0771-5444639、0771-4987151;6、中国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苏晓玖13978764572、梁忠13878102177)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400-8284666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院投诉电话:0771-5679870法院监督电话:0771-5656860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http://qxqfy.chinacourt.org)上查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接收拍卖卷宗材料后,未实际承担辅助工作,因执行需要撤回拍卖的,被执行人无需承担费用;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成交的,被执行人应按以下方式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费用:(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为1‰;(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为1%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已承担部分拍卖辅助工作,在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无需继续拍卖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的评估价(议价结果、询价结果)为基础价,比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如标的物未经评估,且无法询价、议价,无市场参考价的,按500元收取;四、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经拍卖、变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最后一次流拍的价格为基础价,比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五、因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176112010106342979),并在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

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后产生的差价及费用等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5679506(青秀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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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南湖公园北大门的服务配套设施楼的20年经营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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