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2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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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8,009,990股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结束>

资产编号:7936183

8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28
起始日期
2024-11-29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苏州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4-11-28
  • 结束日期:2024-11-29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华苏中路15
  • 评估价:8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需要一定时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重要提示<\/span><\/b>Â<\/span><\/b><\/p>ÂÂÂÂ<\/span>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font>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font><\/span>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span>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span><\/p>Â<\/span>ÂÂÂ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font><\/span><\/p>ÂÂÂÂ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font><\/span>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span><\/u><\/b><\/p>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span>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ont><\/span><\/p><\/td><\/tr>拍品起拍价特别说明<\/span><\/p><\/td>本次拍卖起拍价为<\/span>质押权人要求<\/span>金额<\/span>,<\/span>9990股未质押股票参照该价格为起拍价

<\/span><\/p>该价格<\/span><\/b>并不能代表或反映股票的实际价值,退市股票投资风险极高,请务必查阅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公告信息,充分了解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风险

<\/span><\/b><\/p><\/td><\/tr>拍品数量特别说明<\/span><\/p><\/td>截至<\/font>2024年8月28日<\/font><\/span>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span>北京分公司<\/span>退市板块登记德威集团持有德威新材的股权总数量为<\/span>70,009,990<\/span>股<\/span>,<\/span>若重整成功则股权数量<\/span><\/b>按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span>进行缩减

<\/font><\/span><\/b><\/b><\/p>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

<\/span><\/b><\/p>竞买人参与拍卖的,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上述风险

<\/span><\/b><\/p><\/td><\/tr>权利来源<\/span><\/p><\/td>\/<\/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破产企业: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font><\/span><\/p>及瑕疵情况<\/font><\/span><\/p><\/td>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pan>持有的全部<\/span>70,00<\/span>0<\/span>,<\/span>00<\/span>0股<\/span>已质押,质押权人浙江欣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font>9<\/font><\/span>,<\/span>990股无质押

<\/span>70,009,990<\/span>股均已被司法冻结

<\/span><\/p>ÂÂ风险提示:<\/font><\/span><\/p>1、投资风险提醒<\/span><\/b><\/b><\/p>2<\/span><\/i><\/b>022<\/span><\/i><\/b>年<\/font>5月2<\/font><\/span><\/i><\/b>7<\/span><\/i><\/b>日,<\/font>“德威退”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font><\/span><\/i><\/b>022<\/span><\/i><\/b>年<\/span><\/i><\/b>6<\/span><\/i><\/b>月<\/span><\/i><\/b>28<\/span><\/i><\/b>日被摘牌

<\/span><\/i><\/b><\/i><\/b><\/p>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font>2024年8月26日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内容:“<\/font><\/span>……太仓市人民法院是否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

<\/span><\/i><\/b>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span>即公司存在股票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span><\/i><\/b>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font>”<\/font><\/span><\/p>请<\/span>竞买人<\/span>自行查阅<\/span>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pan>及其管理人发布的公告,<\/span>理性投资、注意<\/font>投资风险<\/font>

<\/font><\/a><\/span><\/p>2、破产重整对出资者权益调整的风险提示<\/font><\/a><\/p>(<\/font>1)公告情况<\/font><\/a><\/p>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font>2024年1月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3),<\/font>德威新材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股东权益实际为零

<\/font><\/a><\/p>根据<\/font>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font>2024年8月8日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font>《重整计划(草案)》特别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未获各债权组全部表决通过<\/font>德威新材管理人将依法研判《重整计划(草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条件,如符合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德威新材《重整计划(草案)》

<\/font><\/a><\/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font>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font><\/a><\/p>(<\/font>2)若重整失败,<\/font>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

<\/font><\/a><\/p>3<\/font><\/a>、过户手续办理时间无法保证提醒<\/span><\/p>股票的司法扣划业务涉及多方部门、机构

其中:1、2100万股起拍价为600万元;2、2100万股起拍价为600万元;3、28,009,990股起拍价为800万元

具体详见标的物介绍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有意者请向管理人咨询五、特别提醒:1、投资风险提醒2022年5月27日,“德威退”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2年6月28日被摘牌

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内容:“……太仓市人民法院是否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

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股票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查阅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发布的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破产重整对出资者权益调整的风险提示(1)公告情况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3),德威新材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股东权益实际为零

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8日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重整计划(草案)》特别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未获各债权组全部表决通过德威新材管理人将依法研判《重整计划(草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条件,如符合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德威新材《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若重整成功,根据公示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式为:(一)缩股并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二)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而是按照相关方案进行安排(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因此本次拍卖标的仅为截至2024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退市板块登记数量70,009,990股中的一部分,若重整成功则股权数量按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进行缩减

(2)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

3、过户手续办理时间无法保证提醒股票的司法扣划业务涉及多方部门、机构

管理人经咨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该公司回复称证券扣划业务复杂,办理周期较长,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

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管理人不对过户登记完成时效作任何保证与承诺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不能及时过户、股票价值贬损甚至归零的风险,谨慎参拍

参拍则视为同意自行承担上述所有可能风险停牌、复牌、退市整理期、退市等期间可能出现的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拨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了解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说明:(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股票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竞买;(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参加竞买的情形

否则,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保证金及支付的部分价款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就该差额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者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成交后5日内以买受人(或者在管理人处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户名称: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176630000101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构成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依法提起诉讼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可能会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以网络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买受人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缴纳税费,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理过户(扣划)后,买受人需立即缴纳印花税和扣划手续,否则该笔过户(扣划)按失败处理

请买受人提前准备相关资金及时缴纳此外,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及其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缴纳税费、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贬损、灭失、股票退市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管理人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有其他事宜,请在开拍日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开始拍卖前5个工作日,联合竞买人应于开始拍卖前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拍

处置机构: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电话:19816565736黄律师(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30分至17时30分)监督单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王法官68552179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20日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具体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四、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价格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的,应向管理人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管理人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管理人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www.taobao.com)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以买受人(或在管理人处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户名称: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176630000101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构成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依法提起诉讼

九、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应及时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及时向相关单位缴纳税、费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贬损、灭失、股票退市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过户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

管理人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财税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本次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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