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情见附件<\/p><\/span><\/div><\/div><\/div><\/div><\/div><\/div>';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7日10时至2025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处置平台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股权及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以2025年1月10日账面记载金额为准;管理人仅就接管现状交付债务的财务凭证
一、拍卖依据2023年4月21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10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4月23日作出(2023)鄂10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18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据前述方案及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在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背景下,管理人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和积极的追讨工作,与债务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尝试了多种法律手段,以期实现资产回收
目前,管理人依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决定采取公开透明的挂网拍卖方式处理这些应收账款
此举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吸引潜在买家参与竞拍,以期以合理价格实现资产变现
挂网拍卖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确保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由于该应收账款的收回追讨工作在持续进行,故在展示拍卖期间如有发生管理人收回部分款项的,将预留给竞买人,成交后可抵扣拍卖款(流拍后纳入破产人财产范围,下次挂拍时核减)
二、拍卖标的1、应收账款;评估价:161,160,825.04元,起拍价66,669,796.57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2、其他应收款;评估价:5,717,860,898.62元,起拍价2,342,035,824.07元,保证金:1亿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3、预付账款;评估价:1,149,235.73元,起拍价470,726.96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如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委托代理人的竞买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1、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开拍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自动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等,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咨询3、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软件服务费及2%的综合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综合服务费上限为200万元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处置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保证金及余款的支付: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余款: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管理人指定账号名称: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荆州荆城支行,账号为:576884008425),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余款”
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的,(1)如买受人在上述约定日期到期后30天以内完成支付的,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余款外,须按照拍卖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额外支付滞纳金;(2)如逾期超过31天的,将视作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不开发票如买受人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公司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沿江路凯乐科技;联系人:金律师;电话:13329706294)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及债权转让通知等均须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为债权转让通知盖章事宜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一、其他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缺少财务凭证、债务人信息不准确等情形)
特别提示:部分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仅为财务数据、是否存在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尚不明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调查,未看样、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管理人联系人:金律师;电话:13329706294拍卖相关咨询:王经理;电话:13628633024管理人联系地址: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沿江路凯乐科技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荆州荆城支行,账号为:576884008425)
六、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供委托竞买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书文件,管理人在提交录入淘宝后台后,才可报名参加竞买
凡拍卖成交后才说明本次有委托关系的,不予承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余款一次性汇入管理人账户【详见《竞买公告》】
八、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付手续的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不实或披露不全的任何责任,如管理人向竞买人提供的竞拍公告及标的详情等资料中的财产情况或介绍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联系人:金律师13329706294管理人联系地址: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沿江路凯乐科技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