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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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南路132号商业写字楼的5宗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8768932

1292.65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7738.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6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08.30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92.6508万元
  • 单价:0.167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茂名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18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南路132号茂名市房地产
  • 评估价:2308.3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738.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清房清场:负责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被茂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站
    教育学校:茂名市第十六中学
    开发商:拍卖是否已腾空未搬空欠费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茂名市人民南路132号商业写字楼的5宗房地产执行裁定书(2024)粤0902执恢348号标的所有权人杨明东标的评估信息委托评估价2308305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11月25日评估机构茂名市中天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92080号、茂国用(2016)第02000001号;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92079号、茂国用(2016)第02001119号;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92088号、茂国用(2016)第02001116号;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92083号、茂国用(2016)第02001117号;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92090号、茂国用(2016)第02001118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建筑面积7738.48平方米土地面积1049.95平方米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被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馆支行租赁情况带租拍卖是否已腾空未搬空欠费情况不详周边配套购物:明湖超市;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学校:茂名市第十六中学;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河东市场(公交站)等;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1、本标的法院负责清场交付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5、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温馨提示: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竞买公告》

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2、现场预约看样:请自行前往看样

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4、本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已经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了解拍品信息及竞拍指南

5、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7、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8、拍卖款余款的支付: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款尾款直接汇入本院账户(户名: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600055761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为拍卖款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拍照并发送至13535920772,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

标的物未搬空,法院负责交吉起拍价:12926508元,保证金:2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院干警、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二个工作日办理)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标的物为整体带租拍卖,租期至2034年7月30日止

三、咨询电话、看样的时间及方式:执行依据:(2022)粤0902民初30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4)粤0902执恢348号咨询电话:13535920772(工作日9:00-12:00,15:00-17:00)法官电话:17827888276,梁法官(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一)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和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

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三)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五)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2025年4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600055761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902执恢34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35920772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和广东富煌拍卖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服务,按照“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合同协议”支付拍辅服务费用,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从案款中支付

法院监督电话:0668-2860095、17827888276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四路53号

网址:http://www.mncourts.gov.cn/

网络拍卖辅助电话:13535920772、4009928803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拍卖须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7日10时至2025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668/03,户名: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杨明东名下位于茂名市人民南路132号商业写字楼的5宗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二个工作日办理)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干警、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标的物为整体带租拍卖,租期至2034年7月30日止九、特别提示(一)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和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

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三)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五)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5年4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600055761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902执恢34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35920772上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668-2860095、17827888276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四路53号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www.mncourts.gov.cn/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网络拍卖辅助电话:13535920772、4009928803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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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南路132号茂名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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