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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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4号楼40601内05、06房屋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8825918

0.00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8
起始日期
771.9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08
  • 结束日期:2025-04-21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七号院4号楼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71.9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与出租
    空置情况:空置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3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徐鹏博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8610064516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朝阳区坐落位置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4号楼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49578.59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北交所报名时须提交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周三、周四及披露期内最后一个披露日14:00-15:00之内,联系人:徐鹏博,联系电话:18610064516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4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771.92平方米租赁期3年起租日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免租期3个月租金调整方式第3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季付(预付制,上一支付期的最后7个自然天前,付清下一支付期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应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收取3个月租金及3个月物业管理费)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期内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其他收费按照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相关规定收取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出租方统一的合同文本,承租方不得修改格式

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转包、转让给他人,不得超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用途将承租房屋挪作他用

5.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在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出租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出租方有权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出扣除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费

7.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管理规定,该租赁事项需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承租方在下一个租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仅能以参加出租方在北交所开展的公开招租程序的方式进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9.免租期3个月,每期首月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企业授权文件或许可文件;2.意向承租方无严重失信惩戒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实缴资本以验资报告或企查查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如成为本项目承租方后在合同执行期间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且不得以任何原因降低实缴资本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经济补偿费:(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挂牌公告期满,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3)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最终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最终承租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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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七号院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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