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span><\/p>1<\/span><\/a>、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17号101(复式)室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50.2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2年;总层数:4;房地产权证号:黄2012050328;核准日期:2012年1月20日
<\/span><\/span><\/p>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94街坊1\/2丘;使用期限:2011年12月31日至2044年4月25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18185平方米】
<\/span><\/span><\/p>Â<\/span><\/p>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span>联系,联系人:邢先生\/耿小姐;联系方式:13701616564\/021-65857708<\/span><\/span><\/p>Â<\/span><\/p>2.<\/span>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span><\/p>评估价:16,806,100元<\/span><\/p>起拍价:6,883,780元;保证金:69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span>Â<\/span><\/p>Â<\/span><\/p>三、拍卖特别说明:<\/span><\/p>1<\/span>、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抵押登记,债务履行期限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7月25日,债权数额为10000000元,但经管理人通知登记抵押权人,其并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对拍卖标的主张抵押权;<\/span><\/p>Â<\/span><\/p>2<\/span>、据黄浦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鲁班路617号101室为复式,为一层复二层的房型
目前一层空置,室内一层至二层的未见上下独用楼梯、通道,无法上下,二层被某房产中介公司占用且占用人将房屋与相邻房屋打通、重新布局使用,原始备案登记房型已被破坏而发生改变
<\/span><\/p>由于管理人无法取得本次处置标的物已备案核准的原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因此本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室内独用的上下楼梯、通道或者室内如有上下楼梯、通道,则上下楼梯、通道具体位置、恢复使用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span><\/p>Â<\/span><\/p>3<\/span>、本次拍卖是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因此,请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看样和项目尽调,不要盲目参与竞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一律承担
拍卖成交后,因恢复至房屋原始房型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等所有费用及手续的办理、相邻关系的协调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span><\/p>Â<\/span><\/p>Â<\/span><\/b><\/p>4<\/span>、由于本场拍卖标的原均由上海罗商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â罗商公司â)承租运营(租赁期限为2015年8月20日至2032年3月31日止)
但由于承租方罗商公司已多月未缴纳租金,根据租赁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璟合公司与罗商公司签订的《上海市房屋\/商品房租赁(预租)合同》(以下简称â《原租赁合同》â)已经由管理人致函罗商公司进行解除,解除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
<\/span><\/p>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均仅以向买受人移交法院出具的相关确认拍卖结果、过户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完成标准,即视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按移交相关法律文书当日的标的实物现场现状已完成对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实物移交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本拍卖标的所有欠费(如水、电、煤、通讯、网络、物业管理费等)<\/a>,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水、电、煤、通讯、网络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解决支付<\/b><\/span><\/p>Â<\/span><\/p>拍卖标的实物交付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实际占用人协商解决
如买受人与实际占用人就拍卖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发生争议的,应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受人参加拍卖的,视为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存在实际占用情况,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因上述可能争议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交付的风险、处理上述争议产生的费用、成本等风险(下同)
<\/span><\/p>Â<\/span><\/p>5<\/span>、据初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所属物业管理公司不详、相关物业欠费不详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调查
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因上述可能争议而导致的任何风险<\/span><\/p>Â<\/span><\/p>四、咨询与调查<\/span><\/p>1<\/spa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止接受咨询: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耿小姐)<\/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5日10时至2025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辅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璟合公司”)财产
2、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3、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4、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拍卖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拍辅机构提供必要协助
就拍卖标的,买受人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实际使用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与管理人及拍卖辅助单位无关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通讯、网络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拍卖标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拍卖成交后,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8、本场拍卖会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管理人、拍辅机构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管理人、拍辅机构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动拆迁、企业注册登记及权属变更登记过户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包括房产现状、权属现状等情况)和拍卖特别说明,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前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0、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此次竞拍,成交价款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对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11、因原产权人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需等待原产权人将出售该房地产的完税手续办理完毕后,方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产出售完税手续时间可能较长,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
12、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撤回/中止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17号101(复式)室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50.2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2年;总层数:4;房地产权证号:黄2012050328;核准日期:2012年1月20日
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94街坊1/2丘;使用期限:2011年12月31日至2044年4月25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18185平方米】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耿小姐;联系方式:13701616564/021-658577082.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评估价:16,806,100元起拍价:6,883,780元;保证金:69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抵押登记,债务履行期限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7月25日,债权数额为10000000元,但经管理人通知登记抵押权人,其并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对拍卖标的主张抵押权;2、据黄浦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鲁班路617号101室为复式,为一层复二层的房型
目前一层空置,室内一层至二层的未见上下独用楼梯、通道,无法上下,二层被某房产中介公司占用且占用人将房屋与相邻房屋打通、重新布局使用,原始备案登记房型已被破坏而发生改变
由于管理人无法取得本次处置标的物已备案核准的原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因此本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室内独用的上下楼梯、通道或者室内如有上下楼梯、通道,则上下楼梯、通道具体位置、恢复使用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3、本次拍卖是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因此,请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看样和项目尽调,不要盲目参与竞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一律承担
拍卖成交后,因恢复至房屋原始房型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等所有费用及手续的办理、相邻关系的协调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4、由于本场拍卖标的原均由上海罗商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罗商公司”)承租运营(租赁期限为2015年8月20日至2032年3月31日止)
但由于承租方罗商公司已多月未缴纳租金,根据租赁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璟合公司与罗商公司签订的《上海市房屋/商品房租赁(预租)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已经由管理人致函罗商公司进行解除,解除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
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均仅以向买受人移交法院出具的相关确认拍卖结果、过户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完成标准,即视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按移交相关法律文书当日的标的实物现场现状已完成对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实物移交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本拍卖标的所有欠费(如水、电、煤、通讯、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水、电、煤、通讯、网络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解决支付拍卖标的实物交付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实际占用人协商解决
如买受人与实际占用人就拍卖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发生争议的,应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受人参加拍卖的,视为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存在实际占用情况,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因上述可能争议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交付的风险、处理上述争议产生的费用、成本等风险(下同)
5、据初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所属物业管理公司不详、相关物业欠费不详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调查
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因上述可能争议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四、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止接受咨询: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耿小姐)2、在网络报名及缴纳足额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
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
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5、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仅以向买受人移交法院出具的相关确认拍卖结果、过户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完成标准,即:视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按移交相关法律文书当日的标的实物现场现状已完成对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实物移交,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当日的现状为准
6、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在不动产中心查询之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中登记信息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现场实物、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此已予以认可,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璟合公司和管理人不应承担因上述可能争议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7、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8、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5年4月22日前提交至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除本拍卖标的的占用人外,因管理人目前未接管到与拍卖标的相关的重要合同、财务资料等文件,故无法明确核查到其他拍卖标的涉及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因此,若相关权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5年4月22日前向管理人主张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确认权利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权利人逾期不主张优先购买权或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参与竞买的,视为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拍辅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收取1万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15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15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名称: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551000000757615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杨浦支行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法院出具的相关确认拍卖结果、过户法律文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仅以向买受人移交法院出具的相关确认拍卖结果、过户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完成标准,即:视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按移交相关法律文书当日的标的实物现场现状已完成对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实物移交,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所有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移交当日的现状为准
2、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耿小姐)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9日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5日10时至2025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