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住宅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普通住宅<\/span><\/div>小区名称:<\/span>杭曜置地中心一区<\/span><\/div>当前租赁情况:<\/span>未出租<\/span><\/div>朝向:<\/span>南北<\/span><\/div>户型:<\/span>四居室二厅二卫<\/span><\/div>建筑面积:<\/span>137.93平方米<\/span><\/div>所在楼层:<\/span>24<\/span><\/div>总楼层:<\/span>25<\/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装修程度:<\/span>精装修<\/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p><\/p><\/p><\/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本场拍卖由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房理”)接受委托人委托,于2025年0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28日10时止(如发生竞价自动延时,结束时间以实际延长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公开竞价出售
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公告、《竞买须知》及平台相关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程序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杭曜置地中心一区10幢2401室
二、委托人披露的竞价标的情况表标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杭曜置地中心一区10幢2401室
标的现状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装修情况精装修土地用途住宅房屋性质住宅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否抵押情况是是否设定居住权否标的介绍标的坐落杭州市拱墅区杭曜置地中心一区10幢2401室房屋建筑面积137.93㎡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2092.8.1朝向南北房屋户型四室两厅两卫使用年限70年房产证日期2025.3.25房屋楼层24电梯情况是税费情况不满二三、挂牌价格(竞价起始价):8280000元,保证金:450000元,加价幅度:壹万元(¥10000)及壹万元(¥10000)的整数倍
四、竞买人资格与利害关系人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的公民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参与竞拍
2.利害关系人参与:与本竞价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全过程
但曾参与本竞价标的拍卖并成交后悔拍的,不得再次参与竞拍五、竞价流程与费用1.保证金缴纳: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确保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缴纳保证金,以确保报名成功
如遇单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提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网上充值银行
2.保证金冻结与解冻:报名成功后,平台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金额作为保证金
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本次线上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须按《竞买须知》的要求配合办理标的交割,支付成交价款、平台软件服务费和本公司佣金
六、竞价方式与成交规则本次竞价采用价高者得无保留价的竞价方式
一旦有人出价,即进入五分钟倒计时,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七、咨询与看样1、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有意者可与本公司联系,统一安排实地勘察
看样联系人:鲍经理189-8948-45542、看样责任:标的信息已披露,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竞买人同意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审慎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义务与责任1.淘宝账户开设: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2.尽职调查: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确保符合受让标的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费用、风险和损失
3.签约交割: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和/或代理人应在《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公司通知到场办理签约和交割手续
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4.公告阅读:本次拍卖为商业拍卖,非司法处置,产权清晰,公告时无查封,无任何纠纷,可正常过户并交房
评估价仅作参考,不作为最终成交依据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愿意遵守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浙房理官方咨询热线:0571-82649499/15858269626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过程具备法律效力
所有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及相关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其在竞价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杭州市拱墅区杭曜置地中心一区10幢2401室
二、竞价时间:2025年0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28日10时止(如发生竞价自动延时,结束时间以实际延长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竞价结束时间将自动延长至5分钟
三、挂牌价格(竞价起始价):捌佰贰拾捌万元(¥8280000.00);加价幅度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及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的整数倍
四、竞价方式与成交规则本次竞价采用价高者得的无保留价竞价方式
一旦有人出价,即进入五分钟倒计时,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竞价方可成交
五、竞价款项1.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00)
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按平台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冻结完成即报名成功,在竞价开始后可参与竞价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即标的物竞得者)在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佣金并确认信息无误、完成网签后,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竞价款支付竞价成交后
一次性付款客户,应在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按照网签的《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全部款项打入指定监管账户,完成竞价成交价款的支付;按揭客户,应在成交15个自然日内按照网签的《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首付款打入指定监管账户,同时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手续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按揭贷款申请未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揭成功的,买受人需在银行通知按揭贷款申请未通过或明确按揭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转让方(即本次竞价的委托人)支付利息,具体按照网签的《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
3.平台软件服务费与佣金本次竞价平台软件服务费1%由阿里资产官方账户收取,佣金0%由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收取
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日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及佣金的线上支付手续并完成支付
如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或佣金将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且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延迟交割标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竞价只涉及标的本身交易,若标的交易涉及税费、过户、物流等费用需由竞买人承担
七、签约与交割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正常履行转让签约
签约文件包括不仅限于:1.《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2.《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3.《监督支付协议书》,4.《房屋转让补充协议》,5.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6.委托书等,有关标的物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履行
若买受人无故逾期支付竞价款、放弃、拒绝履行交易或未按转让协议履行义务时,需向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其他违约责任请见【商业资产买家悔拍处理规则】)
若转让方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转让签约或未按转让协议履行的,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转让方及买受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买受人在办理资产交付或对资产信息等有异议的可优先同鲍经理189-8948-4554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联系阿里资产官方热线:400-822-2870九、特别提示1.买受人违约责任: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支付竞价款,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买受人不得参与重新竞价
2.尽职调查与瑕疵认知: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和转让人自行处理,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3.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竞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标的物转让活动,同时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标的物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标的物转让申请提交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标的物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4.须知解释权:竞价须知由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房理(杭州)房产营销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