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桐乡市屠甸镇朗诗绿洲璟院67幢3单元801室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2023)浙0483诉前调确2525号民事裁定书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42163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睿奥(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出让房屋是否腾空及有无租赁情况已腾空;无租赁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桐乡市人民法院查封;有抵押成交后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桐乡市屠甸镇朗诗绿洲璟院67幢3单元8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42163号】
2.土地使用权面积:9.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至2081年9月9日止
该房屋建筑面积88.7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3.2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建成年份:2023年;房屋所在层8层,总层数11层
室内为毛坯状态,含空气能热水器1台3.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而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本院在拍卖款中扣划支付税务机关,也可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向本院申请退税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前请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确认
拍卖成交的,本院将出具裁定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桐乡市屠甸镇朗诗绿洲璟院67幢3单元801室房产拍卖的公告(2025)浙0483网拍字第163号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2,户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桐乡市屠甸镇朗诗绿洲璟院67幢3单元8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42163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9.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至2081年9月9日止
该房屋建筑面积88.7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3.2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建成年份:2023年;房屋所在层8层,总层数11层
室内为毛坯状态,含空气能热水器1台评估价格:576300元,起拍价:405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符合嘉兴市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应当事先确定在嘉兴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3-88112015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嘉兴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在网拍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展示看样等工作(如需看样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预约),联系电话:18006612348
特别提示:本院本次委托的拍辅机构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而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本院在拍卖款中扣划支付税务机关,也可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向本院申请退税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5年5月16日15时前向本院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由法院输入后台拍卖系统
逾期未向该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桐乡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68670648)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4小时咨询电话:18006612348;标的物详情咨询:0573-89397392;89397562;法院监督电话:0573-8939759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桐乡市利民路1158号(桐乡市公安局东侧);网址:http://www.txcourt.gov.cn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2025年4月15日拍卖须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2,户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桐乡市屠甸镇朗诗绿洲璟院67幢3单元8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42163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9.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至2081年9月9日止
该房屋建筑面积88.7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3.2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建成年份:2023年;房屋所在层8层,总层数11层
室内为毛坯状态,含空气能热水器1台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自行了解房屋过户的相关问题,并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7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桐乡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68670648),并于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来之前与法院联系,电话0573-89397392)到桐乡市人民法院(地址:桐乡市利民路11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竞买)竞买人悔拍后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就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而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本院在拍卖款中扣划支付税务机关,也可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向本院申请退税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如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24小时咨询电话:1800661234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9397392;89397562;举报监督电话:0573-8939759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桐乡市人民法院2025年4月15日如须按揭贷款进行拍卖请阅读下面的贷款须知贷款须知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已与法院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申请贷款以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
《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请务必在拍卖日前5天内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
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桐乡市范围内的两证(或不动产权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
除此之外的拍卖标的物,法院不接受以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竞买人竞拍前应当向银行协商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法院提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2日内应首先向法院交纳不少于成交价30%的价款作为首付金额,并将缴纳凭证作为首付款支付依据随贷款材料提交给银行,银行与法院指定专人核实首付款到账情况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完成贷款审批,并将尾款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否则,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款,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法院收取全部拍卖款项后,通知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应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的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如实向银行和法院确认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并根据权利人实际情况签署《抵押合同》,若因买受人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利益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将银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的款项全数直接退还银行,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关系自行处理,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详情可联系:·建设银行桐乡城东支行朱兆锋15557321895·建设银行桐乡振兴东路支行王瑾13819407100·桐乡农商银行营业部唐敏燕13750736536·桐乡农商银行梧桐支行李敏18858345286·桐乡农商银行崇福支行孙冰星1836739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