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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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西区CP00-0905-0004地块没收建筑物处置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8907762

9526.857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1463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5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526.8575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526.85753万元
  • 单价:0.6511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昌平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5-22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 评估价:9526.857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632.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区人民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参与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6号房产证号-目前用途工业研发用房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4632.86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白浮泉路16号土地证号京昌国用(2003出)字第077号土地面积(平方米)3600用途M4工业研发用地类型出让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05万元

2.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或直接向转让方递交单方盖章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10个工作日内,与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监管协议;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年限为20年,出让起始日期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项目处置交易底价为9526.857526万元,其中包含房屋建筑物转让价格,土地处置成本及政府土地出让收益

如网络竞价产生竞价,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成交金额-转让底价)全部计入政府土地出让收益

4.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于信息披露期内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转让方共同签署)、《承诺书》作为具备受让资格的先决条件

(模板详见附件)5.本项目采取集中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转让标的以土地和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北京市完善没收建筑物产权手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产权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7.本项目需由受让方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向国动部门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人防审批中如涉及相关费用,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服务费

9.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210048688;踏勘时间:项目披露期内的工作日(10:0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为没收建筑物处置项目,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规自发〔2022〕39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通过北京市土地二级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没收建筑物接收单位将作为处置方,代表没收建筑物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实施处置工作,并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2、本标的资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状态,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3、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已确认自身符合北京市昌平区辖区内产业政策,符合产业主管部门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本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独立承担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905.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支付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其他附件附件:A现场踏勘确认书4.2.docx,A意向受让方承诺书4.15.docx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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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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