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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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转让持有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3.3333%股权(二次挂牌) <结束>

资产编号:8907877

87.3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3
起始日期
2025-01-1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7.31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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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87.3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12-23
  • 结束日期:2025-01-13
  •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评估价:87.3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建筑类别:大厦
    单元名:2单元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注册资本:2000.0
    转让方: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330000.0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转让持有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3.3333%股权(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5GQ240117-2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12-23挂牌截止日期2024-12-2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2025年11月19日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东石东四路2号院9号楼1层109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权成立时间2000/09/28注册资本+币种15000000.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22616579G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棉、麻销售;棉花加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棉花收购;棉花种植;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棉花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83.33352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33333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3.33334四川省棉麻公司3.3333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有限公司3.33336江苏省棉麻(集团)有限公司3.3333内部决议其他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名称/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09.029000评估基准日2023-12-31评估机构北京中评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7729.79413414455.6506253274.14350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持有产(股)权比例3.333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3333%内部决策形式其它转让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挂牌处置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3.33%股权的报告》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重大事项披露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载明: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车辆和电子设备,房屋建(构)筑物包括一套位于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10号2单元1501权证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419850号的珠海住宅性质房屋及一套位于乌鲁木齐沙区经二路48号1A8层,权证编号为乌政房字(199)第0067456号的新疆住宅性质房屋

车辆共计2辆,为公司办公经营用车截至评估基准日,除电子设备无实物外其他各资产维护保养较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截止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运行维护保养基本正常,性能较好,目前无大修理及改扩建情况

二、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人员在核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发现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对扶沟中棉棉花产业化有限公司为财务投资,其持股比例为2.3773%,并未参与经营决策,无法获取详细财务资料

评估人员通过工商系统核实、查询了扶沟中棉棉花产业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确认被评估单位申报数据属实,本次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要出具认可并接受《受让条件的函》及授权交易所直接对保证金进行违约扣除的《承诺函》

四、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87312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对转让标的受让形式方面:接受联合受让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据北京中评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评瑞评报字[2024]142号资产评估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741435.09元

新疆新棉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3.33%股权价值为1091400元

管理人对该股权进行降价处置,处置价格为人民币873120元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债务纠纷、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四、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产权权属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前提条件为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及向新疆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费用

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六、本项目最终成交的受让方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且为原股东的,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其中包括原股东的,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报价),产生最高报价后,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原股东通过场内行权成为受让方的,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

以下(二)至(四)条适用于未产生场内行权的原股东或场内行权的原股东均放弃行权的情形:(二)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最终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

转让方于意向受让方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30日不回复的,由该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三)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

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最高报价方确定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最高报价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30日不回复的,由最高报价方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若原股东在收到征询函后30日内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五)公告期满后,征集到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在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竞价(报价),形成最高报价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交易方式/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2-2309:00:00至2024-12-27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261936.00元,截止时间2024-12-27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转让方确定保证金金额为整体交易挂牌价格的20%(174624元),转让方同意新疆产权交易所按交易挂牌价格的30%(261936元)向意向受让方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应缴纳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该意向受让方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及原股东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20%的交易保证金转至转让方账户作为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其余10%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剩余部分退还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如再次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由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款项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或原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出现上述第1、4、5款所列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等违约责任,同时因出现上述第1、4、5款所列情形导致再次交易,且再次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由该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款项;出现上述第2、3款所列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金以全部交易价款的20%为限由意向方共同平均承担,同时再次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由违约受让方共同补足差额款项并平均承担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新疆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魏小茗咨询电话0991-416918115222029897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对转让标的受让形式方面:接受联合受让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据北京中评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评瑞评报字[2024]142号资产评估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741435.09元

新疆新棉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3.33%股权价值为1091400元

管理人对该股权进行降价处置,处置价格为人民币873120元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债务纠纷、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四、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产权权属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前提条件为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及向新疆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费用

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六、本项目最终成交的受让方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且为原股东的,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其中包括原股东的,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报价),产生最高报价后,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原股东通过场内行权成为受让方的,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

以下(二)至(四)条适用于未产生场内行权的原股东或场内行权的原股东均放弃行权的情形:(二)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最终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

转让方于意向受让方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30日不回复的,由该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三)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

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最高报价方确定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最高报价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收到征询函之日起30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30日不回复的,由最高报价方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若原股东在收到征询函后30日内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五)公告期满后,征集到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在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竞价(报价),形成最高报价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载明: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车辆和电子设备,房屋建(构)筑物包括一套位于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10号2单元1501权证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419850号的珠海住宅性质房屋及一套位于乌鲁木齐沙区经二路48号1A8层,权证编号为乌政房字(199)第0067456号的新疆住宅性质房屋

车辆共计2辆,为公司办公经营用车截至评估基准日,除电子设备无实物外其他各资产维护保养较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截止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运行维护保养基本正常,性能较好,目前无大修理及改扩建情况

二、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人员在核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发现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配送有限公司对扶沟中棉棉花产业化有限公司为财务投资,其持股比例为2.3773%,并未参与经营决策,无法获取详细财务资料

评估人员通过工商系统核实、查询了扶沟中棉棉花产业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确认被评估单位申报数据属实,本次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要出具认可并接受《受让条件的函》及授权交易所直接对保证金进行违约扣除的《承诺函》

四、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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