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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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恒隆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淄博市淄川区张博公路以东留仙湖路以北土地使用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913430

4959.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6
起始日期
18834.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3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959.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959.09万元
  • 单价:0.2633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淄博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4-16
  • 结束日期:2025-05-15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 评估价:4959.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834.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小区:如若因政府
    法定代表人:孙晓辉
    注册地址:通乾服装广场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16至2025-05-15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50335监测编号GR2025SD1000754标的名称淄博恒隆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淄博市淄川区张博公路以东留仙湖路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底价4,959.09万元挂牌日期2025-04-16挂牌截止日期2025-05-15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12-31评估结果(万元)4,959.09备案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经济发展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土地证号淄国用(2013)第003217号土地类型出让地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张博公路以东留仙湖路以北土地面积18834.39用途使用年限(年)40已用年限(年)详细信息1、标的状态为:空置

2、转让标的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张博公路以东,留仙湖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834.3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权属证号为:淄国用(2013)第003217号,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建成及购买年份2013年8月,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11月26日

3、转让标的地上存在违建楼房及地上附着物,请意向受让方仔细查勘现场,地上违章建筑物不属于本次转让范围,关于违章建筑物的后续处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解决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16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资产评估价格及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5]第103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

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产后,自行向资产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继续办理转让标的地上违建楼房及地上附着物清理清运事宜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48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淄博恒隆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淄川服装城通乾服装广场3层B6法定代表人孙晓辉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鲁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宋成思看货联系电话15562588525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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